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兴航线航空复合材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00MA52BJGQ4Y | 建设单位法人:时虹 |
时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工业园新科二路27****园区6栋5层A2、7栋5层A1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9-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63-C3963-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新科二路27****园区6栋5层A2、7栋5层A1 |
经度:113.31874 纬度: 22.21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6 |
珠环建表〔2023〕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0-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00MA52BJGQ4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00MA52BJGQ4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02MA56WCGA24 | 竣工时间:2023-10-20 |
2023-10-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0-30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工业级无人机200架和工业级无人船400条 | 实际建设情况:工业级无人机200架和工业级无人船400条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车间主要布置激光切割间、人工打磨间、喷胶室、烘干室、喷烤漆房等区域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车间主要布置激光切割间、人工打磨间、喷胶室、烘干室、喷烤漆房等区域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设置一个排放口,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1套“除尘措施+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激光切割粉尘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只有微量的粉尘无组织放;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厂房打磨房)处理后,尾气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FQ-233927A)排放;喷胶、烘干、喷漆以及烤漆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6栋楼顶)处理,尾气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FQ-233927B)排放 |
实际由于场地有限原因,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厂房打磨房)处理后,尾气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FQ-233927A)排放;喷胶、烘干、喷漆以及烤漆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6栋楼顶)处理(其中喷漆漆雾经自带水帘柜处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排放),尾气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FQ-233927B)排放,参考《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危废仓库位于厂房西南处,建筑面积20㎡,用于存放废包装桶、 漆渣、废抹布以及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房西南处,用于存放废复合材料、废边角料以及废砂纸,定期交由外单位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仓库位于厂房西南处,建筑面积20㎡,用于存放废包装桶、 漆渣、废抹布以及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房西南处,用于存放废复合材料、废边角料以及废砂纸,定期交由外单位回收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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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口 ★W1的PH、CODCr、BOD5、SS、氨氮的排放浓度均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胶、烘干、喷漆以及烤漆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6栋楼顶)处理,尾气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FQ-233927B)排放(其中喷漆漆雾先通过自带水帘柜处理) |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 9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鉴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无二甲苯限值要求,二甲苯(以苯系物表征)排放仍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为表征)按照**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进行管理,执行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其中喷漆漆雾先通过自带水帘柜处理) | 苯系物标准限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标准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标准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准限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2 | 激光切割粉尘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只有微量的粉尘无组织放;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厂房打磨房)处理后,尾气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FQ-233927A)排放; | 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一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激光切割粉尘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只有微量的粉尘无组织放;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位于厂房打磨房)处理后,尾气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FQ-233927A)排放; | 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一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的运行。建设单位对各类生产机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大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边界外1米处▲1#、东北边界外1米处▲2#、西北边界外1米处▲3#、西南边界外1米处▲4#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边角料、废包装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倒入厂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公司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边角料、废包装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倒入厂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公司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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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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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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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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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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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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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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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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