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周发改投发[2024]12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该项目终台路段(起点位于楼观镇与关中环线T型交叉,向北延伸,终点止于终南镇与旧G310相交段)安装10米高LED太阳能路灯325套,单侧布置,灯间距为25米,路灯灯头功率120W,色温2800K-3500K,光源初始通光量不低于1201m/w,路面平均亮度主干道2.0cd/m,内置AC220V/DC24V直流电源驱动模块,灯杆采用钢方管,热镀锌塑喷;
2.2 项目地点:**县终南镇、楼观镇;
2.3 项目投资总额:****8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标段编号:****;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其他: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 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具合格有效的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 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申请人及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记备案、且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行为;
6、****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10月0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10月06日 00时00分00秒****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地点****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地点****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北环路西段 | 地址: | **市新**东元西路东岸阳光6号楼2711号 |
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人: | 何桥艳 |
电话: | 029-****6493/186****1795 | 电话: | 029-****0588/181****6080 |
邮编: | 710000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公司****新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2****76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