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52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斗池**侧西二环中路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7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52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9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15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93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以现场竞价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到 **区**滨西大道199号**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到 **区**滨西大道199号**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10月24日在**区**滨西大道199号**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区**滨西大道199号**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66、****09368
开户单位:福****服务中心,福****服务中心,福****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六一支行,**银行****支行,海峡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005********20366,011********20509,005********1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