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805.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水口**十二里半工业集中区经二路东侧、恒诚铸造南侧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805.2 | ||||||
投资强度: | 2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20 | ||
起始价: | 4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
宗地编号: | 341****03005GB00171W****0000 | 宗地总面积: | 1040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社区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401.7 | ||||||
投资强度: | 2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62 | ||
起始价: | 8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
宗地编号: | 341****00019GB00014W****0000 | 宗地总面积: | 24213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北二环**侧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242139.5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4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29 | ||
起始价: | 2349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到 ****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到 ****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路与双拥路****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6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0月2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341****03005GB00171W****0000 号地块:2024年10月2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341****00019GB00014W****0000 号地块:2024年10月2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编号LABZD2024-26地块按“标准地出让”。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详见出让文件。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提交一份备案。 2、各宗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和建筑面积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绿地率均不大于15%。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来****中心13楼1304室、**路与双****中心3楼
联 系 人:胡玉学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17 ****909
开户单位:****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