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镜头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09月29日,****根据《****光学镜头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市高新区光电孵化园j座,于2017年建设年产1500万件光学镜头项目,由**华夏****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1500万件光学镜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7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工作,2021年3月完成该项目的排污许可证登记,登记编号:****。
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投资500万元于原厂房楼5层(4层、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购置铣磨机、精磨机、磨边机、抛光机、镀膜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外购的光学玻璃毛坯为主要原材料,建设光学镜头扩建项目生产线,投产后可达年产1000万套光学镜片的生产规模,本次项目投产后全厂可达年产2500万套光学镜片的生产规模。本次工程新增劳动定员80人,本次工程建成后全厂劳动定员240人,三班制、每班8h,年工作300d。均不在厂区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8月,**高****环保局以宛开环审(2024)009号文对《****光学镜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24年08月,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09月建成试生产,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根据调查,本项目环评阶段环保投资估算为500万元,占总投资19万元的3.8%;实际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500万元的6%。
(四)验收范围
****光学镜头扩建项目所能影响到的整个厂区。
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文字形式盖章签字后告知我单位。
公示有效期: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150****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