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亚年产5000吨高端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43884J | 建设单位法人:唐刚 |
唐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市**湖高新区**(******分园 JN06-05-02 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柏亚年产5000吨高端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湖高新区**(******分园 JN06-05-02 地块 |
经度:116.80914 纬度: 23.655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0 |
潮环建〔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043884J001X |
2024-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54 |
2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043884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043884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06-25 |
2024-06-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25 |
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cailvhb.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C2921-塑料薄膜制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C2921-塑料薄膜制造**项目 |
项目性质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4517.42平方米,主要建设A、B、 C、E号楼和辅助仓等,A号楼内配套镭射模压机、镀铝机、多功能涂布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端环保包装材料5000吨(其中高阻隔膜1500吨、镭射镀铝膜1000吨、镀铝膜1000吨、镭射透明膜1000吨、撒粉膜5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4517.42平方米,主要建设A、B、 C、E号楼和辅助仓等,A号楼内配套镭射模压机、镀铝机、多功能涂布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端环保包装材料5000吨(其中高阻隔膜1500吨、镭射镀铝膜1000吨、镀铝膜1000吨、镭射透明膜1000吨、撒粉膜500吨)。 |
项目规模不变,主要生产设施设在A号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涂布、镭射、镀铝、撒粉、分切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涂布、镭射、镀铝、撒粉、分切等工序 |
生产工艺不变,部分生产设备尚未引进,增加一台镀铝机,镀铝机为配套设备,不增加产能产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有效收集处理,各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报告书分析规定高度。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热风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对重点区域的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应限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区周界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规定的限值,烟(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严者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应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 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废沸石转轮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薄膜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
环评中有机废气通过“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净化处理效率达80%,实际建设改为通过“气旋混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经******公司于2024年6月27~28日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该“气旋混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RCO)”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80%以上,因此不会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符合环评中的净化处理效率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般固废间(32m2)和危废暂存间(32m2)位于厂区西侧独立仓库区 |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固废间(32m2)的位于E栋首层;危废暂存间位置不变,面积改为20m2 |
基于建设单位的管理需求改动,此改动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会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8 | 0.208 | 0 | 0 | 0.068 | 0.068 | |
0 | 0.06 | 0.354 | 0 | 0 | 0.06 | 0.06 | |
0 | 0.01 | 0.013 | 0 | 0 | 0.01 | 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23 | 0.038 | 0 | 0 | 0.023 | 0.023 | |
0 | 0.044 | 0.389 | 0 | 0 | 0.044 | 0.044 | |
0 | 0.0003 | 0.004 | 0 | 0 | 0 | 0 | |
0 | 0.0001 | 0.005 | 0 | 0 | 0 | 0 | |
0 | 17439 | 18274 | 0 | 0 | 17439 | 17439 | / |
0 | 0.11 | 0.04 | 0 | 0 | 0.11 | 0.11 | / |
0 | 0.194 | 0.377 | 0 | 0 | 0.194 | 0.194 | / |
0 | 0.046 | 0.058 | 0 | 0 | 0.046 | 0.046 | / |
0 | 0.788 | 3.815 | 0 | 0 | 0.788 | 0.7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三级化粪池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隔油池、三级化粪池 | 设施运行正常,生活****园区管网,水质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RCO)”废气处理装置 | **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 | “气旋混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RCO)”废气处理装置 | 设备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净化处理效率可达到80%以上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 排放限值 | 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防振垫,砌隔音墙;对车间门、窗加设隔声材料;加强厂区绿化 | 四周厂界外1m处噪声检测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应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已落实厂区分区防渗,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废沸石转轮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薄膜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废薄膜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铝渣/废锌渣妥善收****公司回收处理;废蓄热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漆渣、废化学品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东江****公司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强化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设置事故应急池等风险防范设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严者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严者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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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工程
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严者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严者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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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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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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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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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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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本项目建成后,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分 别控制在0.377吨/年、4.818吨/年以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替代指标来源详见报告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为0.245t/a,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有组织排放量为0.78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616t/a,总排放量为1.404t/a |
/ |
其他
本项目建成后,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分 别控制在0.377吨/年、4.818吨/年以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替代指标来源详见报告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为0.245t/a,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有组织排放量为0.78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616t/a,总排放量为1.4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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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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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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