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康乐巷4号院2号楼3单元203室住宅房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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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巷4号院2号楼3单元203室住宅房转让项目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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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1万元 |
10 |
2024-09-30 |
网络竞价 |
1、意向受让方应将报名资料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 2、该项目房产报名需交纳标的相对应的保证金(挂牌期满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一切瑕疵内容,并自行****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2)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受让标的房产后,****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开始与转让方办理标的房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双方开始办理标的房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承诺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同意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4、标的按现状转让,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房产过户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以转让方规定或解释为准。 6、标的房屋在过户之前所产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欠费金额均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房屋中如须缴纳物业储备金的,该笔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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