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府第162号)、《****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苏卫财务〔2020〕9号)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处置一批已报废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等物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电视机、服务器等电子废物除外),欢迎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单位参与竞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凡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单位可参加竞价。参加竞价者必须提交书面报价单(见附件),报价单上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报价单上需盖单位公章,报价单需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骑缝章;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保证金(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入选标准:报价最高者入选。 三、入选者报价应为实际收购费,其他如服务费、税费、拆除费、吊装费、运费、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入选者自行承担。 四、入选者****物资处置协议。若入选后拒不签订协议的,院方有权没收入选者的保证金。 五、入选者应于协议约定****物资处理完毕,将所有报废物资搬离院方指定现场。 六、入选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提货前付清所有款项。未入选者保证金于竞价结果公布后全额退回。 七、入选者妥善自行搬运、处置报废物资,如在搬运、处置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失和意外,院方概不负责。 八、入选者搬离完报废物资,并经院方认可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若入选者违反协议约定,院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医院联系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通过顺丰、EMS等邮寄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00(电子邮箱或者邮寄方式接收时间超过截止时间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可通过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寄地址:**市**区西寺路20号****3A急诊楼11****中心1105室 夏老师或袁老师(收) 联系电话:0513-****3819。 十一、实地踏勘和竞价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十二、联系地址:**区青年东路699号****门诊五楼****管理处5051室 联系电话:0513-****3819 联系人:夏老师 袁老师 附件:废旧物资处置报价单 **** 2024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