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2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2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4-09-30 18:03
90天 |
1.1元 人民币 |
4,146,912.14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二标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修改为:“十八、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是指规模达到“14层以上;或24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高度7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工程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14层以上的住宅工程。(“以上”含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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