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榆树林油田树15、树18东区块扶杨油层开发钻井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979349M | 建设单位法人:刘雪峰 |
何降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昌五镇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020****油田树15、树18**块扶杨油层开发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昌五镇、跃进乡境内 |
经度:125.624902 纬度: 46.0259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1-21 |
绥环函〔202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979349M005W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15 |
319.4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97934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2********149118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2********448623P | 竣工时间:2023-12-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id=142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工程共钻井18口,全部为采油井,平均完钻垂深2206m,钻井总进尺4.04×104m。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已钻井18口,全部为采油井,平均完钻井深2296m,钻井总进尺4.1328×104m。 |
与环评时期相比,根据实际地层情况,总进尺增加928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钻井工艺主要包括钻前准备、钻进及钻进辅助作业、固井、完井,其中钻进辅助作业包括测井、录井。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工艺主要包括钻前准备、钻进及钻进辅助作业、固井、完井,其中钻进辅助作业包括测井、录井。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时期设计钻井一开采用膨润土混浆,二开采用高性能水基钻井液,膨润土混浆主要成分是水、膨润土、纯碱等;乳液高分子水基钻井液的主要成分膨润土、纯碱、GJ-2、DJ-C、FH-C、铵盐、封堵防塌剂、甲基硅酸钠、重晶石粉、氢氧化钾等。本 废弃KOH包装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采用了水基泥浆钻井液,钻井液为复**离子钻井液体系,主要成分为膨润土、纯碱、复合抑制剂(WDYZ-1)、铵盐(NH4-HPAN-2)、防塌剂(SPNH-1)、降粘剂(DJ-C或SF-260)、封堵材料(FST-2)、复合甲基硅酸钠(FPS)、阳离子聚合物抑制剂(HX-D)等,原辅料中无KOH,施工现场不产生KOH废包装袋。 |
本项目钻井液为复**离子钻井液体系,原辅料中无KOH,施工现场实际不产生KOH废包装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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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井场撬装可移动废弃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后拉运至东16含油污水站处理 | 《**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 | 井场设置撬装可移动废弃泥浆处理装置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含油污水处理后,各污染物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含油量≤5mg/L,悬浮固体含量≤1mg/L,粒径中值≤1μm”,同时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抑尘,施工围挡,柴油机配备的尾气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标准达标排放 | (1)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及时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井场设置料棚、表土及钻井材料上覆遮盖材料等措施,避免了材料的洒落,降低了风刮起的粉尘。 (2)根据走访调查,项目在大风天气暂停了施工作业,且车辆经过敏感点时控制了车辆车速,减少了扬尘的产生,本项目建设期间未出现扬尘扰民投诉事件,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3)井场加强柴油机保养,钻井柴油机烟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相应标准,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和走访调查,本项目除钻进外,其他作业均在昼间施工,没有在夜间进行施工。 (2)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保持在最佳运行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 (3)钻井时期合理布局,将柴油机等高噪声设备布设在远离村屯侧。 (4)运输车辆在经过附近村屯时控制车速,禁止在村屯附近鸣笛。 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未进行设备作业,未出现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环评文件要求: 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保证固井质量,严防采油井深部原油渗入含水层; (2)钻井井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井场地面、生活污水池、泥浆循环罐安置区、井场可移动撬装废弃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理装置区(含泥饼暂存场)、柴油罐区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设施应进行防渗处理。其中井场地面进行碾压平整,做简单防渗处理;生活污水池、泥浆循环罐安置区、井场可移动撬装废弃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理装置区(含泥饼暂存场),进行一般防渗,采用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的防渗性能;柴油罐区应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的防渗性能。 (3)从钻开表层粘土层起,直到钻开基岩30m以上,采用无毒无害的**泥浆,避免钻井泥浆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 (4)采用欠平衡钻井技术,控制好钻井液比重,保证钻井液不会进入地下水含水层; (5)采用双层套管技术,表层套管固井水泥返至地面,安全封闭地下水含水层;选用高标号的固井水泥,提高固井质量; (6)定期对采油井的套管情况进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废弃泥浆在施工期间进入井场撬装可移动废弃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后,产生的废水用封闭罐车拉运至东16污水站进行处理; (8)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次1次/年。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1)重点防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施工期的井场地下水环境分区防渗提出如下措施:柴油罐区、泥浆罐、钢制泥浆槽、钻台属于重点防渗区,采用底层1.5m厚黏土压实,上方铺设2mm厚HDPE防渗土工膜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10-13cm/s。 (2)一般防渗 井场可移动撬装废弃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理装置区、钻井液材料房、其他材料房、钻井泵、防渗生活污水池做一般防渗处理,采用底层黏土压实,上方铺垫1.5mm厚HDPE防渗土工膜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0×10-10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关于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渗技术要求。 (3)简单防渗 井场其他区域属于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碾压平整进行防渗,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关于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防渗技术要求。 (4)工程采用双层套管技术,表层套管固井水泥返至地面,安全封闭地下水含水层;已选用高标号的固井水泥,提高固井质量; (5)废弃泥浆在施工期间进入井场撬装可移动废弃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已用封闭罐车拉运至东16污水站进行处理;(6)根据地下水验收监测结果,本次验收地下水所有监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跟踪监测水井的背景值监测点和跟踪监测点水质数据相差不大,说明项目建设未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通过与原环评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可知,区域内地下水与环评时期相比相差不大,特征因子硫化物、石油类与挥发酚均未检出。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环评文件要求: (1)本项目在施工过中废弃泥浆不落地,废弃钻井液与钻井岩屑、钻井污水直接进入井场撬装可移动废弃泥浆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水用罐车运至16****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地下油层;产生的泥饼在泥饼暂存场晾晒后用于综合利用,可用于后续产能建设工程中通井路建设。 (2)本工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拉运****处理场卫生填埋;本工程产生属一般固废的废弃包装袋主要为膨润土、纯碱、重晶石粉使用后的废弃袋,****油厂****填埋场进行处理;井场防渗处理产生的废弃防渗布,****油厂****填埋场进行处理。 (3)本工程产生的废弃KOH包装袋不在现场暂存,不设置暂存间,建设单位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走进行处置,避免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并加强对废弃KOH包装袋转移和处置的管理,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审批文件要求: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钻井污水要进入井场撬装可移动废弃泥浆处理装置,用于铺设通井路;处理后产生的废水用罐车运至16****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地下油层;产生的泥饼在泥饼暂存场晾晒后用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处理厂统一处理。废弃防渗布、膨润土、纯碱、重晶石粉等废包装袋集****采油厂****填埋场进行处理。 氢氧化钾包装袋(hw49)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1)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钻井污水一起进入井场撬装可移动废弃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罐车拉运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后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含油量≤5mg/L,悬浮固体含量≤1mg/L,粒径中值≤1μm”,同时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处理压滤后产****油田通井路等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拉运****处理场卫生填埋。 (3)本工程产生的废弃包装袋主要为膨润土、纯碱、重晶石粉使用后的废弃袋,非含油防渗布主要为井场防渗处理产生,以上废弃包装袋、非含油防渗布由施工单位统一****采油厂****填埋场处理。 (4)本项目采用水基泥浆钻井液,钻井液为复**离子钻井液体系,主要成分为膨润土、纯碱、复合抑制剂(WDYZ-1)、铵盐(NH4-HPAN-2)、防塌剂(SPNH-1)、降粘剂(DJ-C或SF-260)、封堵材料(FST-2)、复合甲基硅酸钠(FPS)、阳离子聚合物抑制剂(HX-D)等,施工现场实际不产生KOH废包装袋。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环评文件要求: (1)搬运钻井设备利用现有公路、小路,执行“无捷径”原则,认真确定车辆行驶路线,不在道路、井场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禁止碾压和破坏地表植被。 (2)井场布置必须遵守《**油田开发建设用地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以减少地表植被破坏。钻井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并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 (3)钻井施工应编制施工预案,科学安排作业,最大限度减少钻机搬迁等对植被的碾压和破坏,钻井施工缩短临时占地时间,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植被。 (4)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对井场施工过程中为减少对植被及地表的破坏,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土地**,不打乱土层,先挖表土层(20cm-30cm左右)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对于临时占地复原时先填心、底土,后平覆表土,然后尽快采用原有本土物种恢复植被到原有植被覆盖率;对于永久占地可以把表层土运送至占地异地补偿的地点作为表层熟土使用,并采用本土物种进行生态补偿。 (5)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员工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不随意猎杀动物和捕捉鸟类。 审批文件要求: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修正)》要求,项目所占基本农****管理部门的要求且满足《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修正)》中“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后方可实施。 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临时占地剥离表层熟土。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表土及植被,补偿占用基本农田。对废水、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统一处理或回收,不得随意抛撒,防治污染土壤。 | 生态环境影响措施落实: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搬运钻井设备利用现有公路、小路,执行“无捷径”原则,认真确定车辆行驶路线,不在道路、井场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禁止碾压和破坏地表植被。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和现场走访调查,本工程严格遵守《**油田开发建设用地标准》规定,严格按照征地面积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能够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碾压。未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无乱挖、乱采野生植物行为。 (3)制定了施工防范预案,施工人员在井场范围工作,运输车辆在井排路行驶,没有碾压周围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4)施工过程中基本农田首先剥离表层土30cm,单独堆放在表土堆放区,并覆盖了防尘网,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临时占地复原时先填心、底土,后平覆表土,然后恢复耕地,现均已复垦。对占用的耕地,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按照省、市的规定缴纳了耕地恢复费,专款用于了耕地恢复。调查阶段植被恢复良好,可见施工期对生态影响可控。 (5)本项****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修正)》要求进行了“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项目永久占地补偿、临时占地恢复均已完成。 已加强了施工期管理和宣传了国家和地方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禁止随意猎杀动物和捕捉鸟类。 |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评文件要求: 通过对本工程的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风险是井喷、套管破损泄漏和柴油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人员中毒及环境污染事故,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有潜在危害性。在工程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后,井喷、套管破损泄漏和柴油泄漏影响可控,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但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完善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增加事故应急监测及事故评估等规定内容并定期演习,避免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审批文件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 环境风险影响措施落实: (1)在钻井施工时,制定出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 (2)日常监督、隐患整改、事故发生、操作失误等各项安全行为都有记录和建立档案规定。对相应的各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包括在制订的应急操作规程中应说明发生井喷、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采取的具体操作步骤,规定抢修进度,限制事故的影响,人员责任等问题。制定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应说明发生井喷、火灾爆炸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规定抢修进度,限制事故的影响,另外还应说明与操作人员有关的安全问题。 (3)操作人员每周应进行安全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识别事故发生前的异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重要的仪器设备有完善的检查项目、维护方法;按计划进行定期维护;有专门档案(包括维护记录档案),文件齐全。 (5)对周围居民进行发生事故时如何应急的宣传教育,使发生事故时能够将影响减到最小。 (6)建立应急响应机构,配备快捷的交通通讯工具,以便对泄漏事故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 (7)本工程为钻井工程,****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综合性预案为《****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还针对不同的事故分别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钻井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场所突发火灾、爆炸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井喷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油气泄漏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蓄滞洪区人员、设备撤离预案》、《洪涝灾害专项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预案中应急救援任务和目标、原则、组织机构、应急救援职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应急响应和处置、应急措施以及应急救援值班电话和联络电话,充分保证了项目发生的风险事故得到及时救援和处理,降低了环境风险的危害,能够满足应急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井场撬装可移动废弃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废弃泥浆产生的废水用罐车运至东16污水站处理,该站于2006年建设,采用“曝气罐→微纳气浮→流砂过滤→PVC膜过滤”主处理工艺,出水水质“5、1、1”(即含油量为5mg/L,悬浮固体1mg/L,粒径中值1μm)标准。2019年扩建后设计总处理能力为2600m3/d,目前系统综合负荷率为80%,本工程需要依托该站处理废水15m3/d,该站能够满足本工程废水处理需求。 ****油厂****填埋场容量为11624m3,现填埋量352m3,剩余可填埋量11272m3,本工程需要送往该站处理的固体废物合计7.2t,约为10m3,该站能够满足本项目固废进场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18口油井钻井泥浆处理后产生的废水罐车拉运至东16污水处理站,站内采用“曝气罐→微纳气浮→两级过滤→PVC膜过滤”主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后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含油量≤5mg/L,悬浮固体≤5mg/L,粒径中值≤5μm”,同时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设计处理规模2800m3/d,实际处理规模1800m3/d,负荷率64.3%。本工程新增废水15m3/d,实际处理量为1815m3/d,负荷率为64.8%,本项目依托可行。 ****油厂****填埋场于2014年建设,位于**市**县新福乡双**村北侧1.8km。****填埋场现阶段运行稳定,总容量为11624m3,年处理能力581.2m3,折合700t/a,目前负荷约为80%,剩余处理量2350t,本项目钻井时期产生非含油防渗布和废包装袋共计7.2t,****油厂****填埋场剩余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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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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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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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要求:临时占用耕地复耕等质等量的耕地6.748hm2。 对永久占有耕地0.86hm2,依据占一补一原则进行生态补偿,按规定缴纳补偿费。审批文件要求: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修正)》要求,项目所占基本农****管理部门的要求且满足《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修正)》中“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后方可实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占地均为耕地,永久占地0.86hm2,临时占地恢复面积6.0741hm2。 对于临时占地施工过程采取了“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现耕地已经全部恢复耕种,对于本工程永久占地已进行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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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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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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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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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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