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坪塘街道双湖村低洼田改造及土壤提质项目(三期)回填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4MA4R8EPE4N | 建设单位法人:谭小明 |
谭小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湘江新区 |
**省**市**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311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湘江新区坪塘街道**村低洼田改造及土壤提质项目(三期)回填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湘江新区 **湘江新区坪塘街道**村 |
经度:112.****92778 纬度: 28.****23611 | ****机关:****委员会****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6 |
湘新审环评〔2024〕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701.04 |
44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4MA4R8EPE4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2MA7JEMJUX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Q9PLD54 | 竣工时间:2024-04-29 |
2024-05-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15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258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村低洼田改造及土壤提质项目(三期)施工期涉及渣土回填,回填土方量为436028.60方。 | 实际建设情况:回填土方量为436028.60方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渣土→运输进场→回填场内碾压平整→车辆清洁→空车出场 | 实际建设情况:渣土→运输进场→回填场内碾压平整→车辆清洁→空车出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 废气:卸车过程、车辆行驶过程、堆场扬尘,对进出场地道路硬化,场界设置围挡,填埋、运输时进行喷雾、洒水抑尘、防尘网。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噪声:设备减震、源头消减 固废:办公生活区布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沉淀池内沉淀物定期从沉淀池内清理至大王山片区其他渣土场填埋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采取田块修筑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水土保持和监测等。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 废气:卸车过程、车辆行驶过程、堆场扬尘,对进出场地道路硬化,场界设置围挡,填埋、运输时进行喷雾、洒水抑尘、防尘网。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噪声:项目已落实设备减震、源头消减 固废:办公生活区布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沉淀池内沉淀物定期从沉淀池内清理至大王山片区其他渣土场填埋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采取田块修筑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水土保持和监测等。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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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9.92 | 0 | 0 | 0 | 19.92 | 19.9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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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砂池和洗车平台 | 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项目场界设置截留沟,场内雨水收集沉砂池处理后外排市政雨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和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 企业已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企业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项目东、西、**北四个角落各设置一个雨水沉砂池。雨水经沉沙处沉沙处理后最终排出回填场,进入周边水塘和自然排水系统相接,最终排入湘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 项目废水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进出道路硬化,车辆密闭运输,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设置洒水车、雾炮机 | 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企业在卸车过程、车辆行驶过程、堆场扬尘,对进出场地道路硬化,场界设置围挡,填埋、运输时进行喷雾、洒水抑尘、防尘网,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厂界监测的颗粒物的浓度值在0.124~0.297mg/m3之间,则本企业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规定运输线路、控制运输时间、车辆禁鸣及低速行驶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企业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回填渣土来源由**湘江新区渣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配和监管。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严禁随意倾倒渣土;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范处置。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沉淀池和沉砂池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池和沉砂池污泥清运至本项目北面的大王山片区其他建筑渣土场(如山泉路渣土场、C23渣土场等)消纳。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沉淀池和沉砂池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池和沉砂池污泥清运至本项目北面的大王山片区其他建筑渣土场(如山泉路渣土场、C23渣土场等)消纳。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企业施工期已合理优化施工布局,设置截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
表7 风险设施
1 | 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要求,确保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 已按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要求,设置标识警示。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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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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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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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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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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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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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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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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