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1、4号线站台门部分门机系统中大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本项目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1、对1号线门机系统和门体锁装置设备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如下:传动系统:机械传动装置、门锁装置、和其他附件进行整体更换,包含皮带、电机、电机轮、尾轮、偏心轮、防跳轮、门头灯、电磁锁、行程开关、弹簧、上下锁钩、36V电源模块、24V电源模块等子部件;门体锁装置为端门锁整体更换;各部件满足原有各功能,满足现场安装需求。 2、对4号线(含原支线)门机系统改造具体内容如下:电机轮更换:按照原规格型号定制全线1872个电机轮、定位键及电机绝缘垫,并提供更换服务。LCB开关更换:按照现场需求提供1872个LCB转换开关及钥匙,并提供现场更换服务,更换的同时对LCB主体进行防尘防潮热缩管塑封,包含 LCB连接线及快速插头接入门控主板,LCB需满足原有各功能,满足现场安装需求。 | 359.43 |
(3)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单个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轨道交通线路站台门设备供货或安装业绩,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上站台门门机系统改造业绩证明(合同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公司、子公司或**方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