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代建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自发改部门立项批复后开始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师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履行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协助财政局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 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