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美那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深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3MA5NKGLX3W | 建设单位法人:李凤光 |
姚承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县那桐镇伏龙大道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食品深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2-C1352-禽类屠宰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华侨管理区地块H-3-a(1) |
经度:107.****09796 纬度: 23.****2430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0-28 |
隆环建字〔2019〕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350.58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3MA5NKGLX3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3MA5QAXRC49 | 验收监测单位:广****公司 |
914********7727806 | 竣工时间:2021-08-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1-11-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11-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net/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508006 page=1 extra=#pid94660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屠宰肉鸭800万羽,年产白条鸭10000吨、冻鸭8000吨、副产物22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屠宰肉鸭800万羽,年产白条鸭10000吨、冻鸭8000吨、副产物22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待宰、验收 根据放鸭、饲养记录,通知第二天需要屠宰的肉鸭养殖户进行待宰管理,活鸭应在抓鸭前12小时停食,宰前3小时停水,待宰管理过程在养殖户鸭棚内实施。装车前由检疫人员进行检验,检疫合格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装车进厂,检验人员检查由畜牧检验检疫部门开具的检疫证与消毒证及相应的饲养记录,同时配合卸车人员检查鸭的状态,挤压致死的鸭经消毒后运至****中心处理。 2、挂架电麻 经验收合格后的肉鸭送生产车间水浴式电麻机,使鸭头经过一个设有沉浸式电棒的水槽中,屠宰线的脚扣会接触到另一个电棒,电流即通过整只鸭体使其昏迷。电昏条件35~50V,电流0.5A,电昏时间10s以下,电昏后马上把肉鸭从挂钩上取下,送宰杀工段。水槽中的水定期更换。 3、宰杀沥血 采取人工方式将昏迷肉鸭沥血宰杀,沥血工段下方设置集血槽收集,鸭血做为副产品收集外卖。宰杀刀口深>1cm,沥血时间120~150s。根据《肉类工业手册》禽类动物血液一般占活禽体重的8%,放血时约为6%的血液流出体外。集血槽须定期清洗。 4、浸烫脱毛 沥血后的肉鸭浸烫脱毛,浸烫使用流动水,水温60-62℃,浸烫时间120-150s。浸烫之后由脱毛机脱毛,机械拔毛主要是采用链条传动,使上下两排脱毛辊实现相对传动,从而脱去鸭毛,脱毛过程中注意及时清理脱毛机下的鸭毛。脱毛机脱毛后的肉鸭再经人工逐只检查,摘除肉鸭身上残留的尾羽、翅羽、黄皮等。据调查,肉鸭羽毛量平均在100g/只左右。鸭毛脱除后,利用水的流动把其传送到羽毛专储区,收集后采用筛式将羽毛与水分离。 5、浸蜡脱小绒毛 由于鸭身上的绒毛很难在机械脱毛工序脱净,因此需要将机械脱毛的鸭体送至融蜡池中将其浸入融化的蜡中,挂蜡的鸭体在冷却水中冷却后通过人工将鸭体外面包裹的蜡膜扯下,扯下的蜡膜送至融蜡池中融化,蜡融化后鸭绒毛漂浮在液体蜡表面,将其捞出后压滤运出,蜡随鸭小绒毛的捞出有少量损失,须定期补充,约2周补充一次。经蜡脱毛后的鸭体进入人工净小毛工序。脱毛后的鸭体送至长长的水槽中,通过人工将鸭体上未脱净的小毛拔去。 6、清洗 屠体脱毛后,在去内脏之前须充分清洗,一般采用加压冷水冲洗,采用加压冷水的目的是在细菌牢固的吸附在屠体表面之前消除细菌性污染。 7、净膛、切头、去脚、去翅 人工脱毛后的肉鸭进入净膛工序,在靠肩的颈部直开一小口,取出嗉囊,在鸭颈上方割口以切断食管、气管,在鸭臀部开7~8厘米口子,取出内脏,拉出气管、食管并冲洗干净。可食内脏如鸭肠、鸭胗等经清洗、包装、速冻和装箱后送恒温库即为副产品,该部分内脏清洗时,肠容物及胃容物随****处理站,****处理站隔油沉淀池沉淀。不可食内脏收集后外卖做饲料原料。最后用水将白条鸭清洗干净。视客户要求,予以增减切头、去脚、去翅工序,去头装置是一个“V”型沟槽,倒吊的禽头经过凹槽内,自动从喉头部切割处被拉断而与屠体分离。去脚、去翅均采用自动机械来完成。 8、冷却工段 经清洗干净的白条鸭、鸭杂、残缺鸭迅速送入冷却水池进行预冷,冷却时间在35-40min之间。冷却水温控制在10℃以下,鸭体向水流相反方向移动。冷****中心温度降至12℃以下。冷却完成后将鸭体进行沥干2-3min,然后进入下一道工段。 9、检验 观察肉鸭皮肤有无破损、结节,头部、口腔、刀口等处附着的血块和污物是否修整干净,发现清洗不净肉鸭重新清洗后挂回链条生产线。 10、整形 肉鸭清洗干净检验合格以后进行人工整形,整形标准按照客户需要。 11、包装入库 为方便储存和运输,整形后的肉鸭使用空冷器降温干燥后进行包装,项目使用真空包装,包装时抽出袋中的空气,能够有效的防止肉鸭霉腐变质,**保质期。包装后将产品放入-28℃以下的速冻库内强行速冻,使肉温迅速下降。速冻后放入-18℃以下的恒温库中冷藏。 | 实际建设情况:1、待宰、验收 根据放鸭、饲养记录,通知第二天需要屠宰的肉鸭养殖户进行待宰管理,活鸭应在抓鸭前12小时停食,宰前3小时停水,待宰管理过程在养殖户鸭棚内实施。装车前由检疫人员进行检验,检疫合格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装车进厂,检验人员检查由畜牧检验检疫部门开具的检疫证与消毒证及相应的饲养记录,同时配合卸车人员检查鸭的状态,挤压致死的鸭经消毒后运至****中心处理。 2、挂架电麻 经验收合格后的肉鸭送生产车间水浴式电麻机,使鸭头经过一个设有沉浸式电棒的水槽中,屠宰线的脚扣会接触到另一个电棒,电流即通过整只鸭体使其昏迷。电昏条件35~50V,电流0.5A,电昏时间10s以下,电昏后马上把肉鸭从挂钩上取下,送宰杀工段。水槽中的水定期更换。 3、宰杀沥血 采取人工方式将昏迷肉鸭沥血宰杀,沥血工段下方设置集血槽收集,鸭血做为副产品收集外卖。宰杀刀口深>1cm,沥血时间120~150s。根据《肉类工业手册》禽类动物血液一般占活禽体重的8%,放血时约为6%的血液流出体外。集血槽须定期清洗。 4、浸烫脱毛 沥血后的肉鸭浸烫脱毛,浸烫使用流动水,水温60-62℃,浸烫时间120-150s。浸烫之后由脱毛机脱毛,机械拔毛主要是采用链条传动,使上下两排脱毛辊实现相对传动,从而脱去鸭毛,脱毛过程中注意及时清理脱毛机下的鸭毛。脱毛机脱毛后的肉鸭再经人工逐只检查,摘除肉鸭身上残留的尾羽、翅羽、黄皮等。据调查,肉鸭羽毛量平均在100g/只左右。鸭毛脱除后,利用水的流动把其传送到羽毛专储区,收集后采用筛式将羽毛与水分离。 5、浸蜡脱小绒毛 由于鸭身上的绒毛很难在机械脱毛工序脱净,因此需要将机械脱毛的鸭体送至融蜡池中将其浸入融化的蜡中,挂蜡的鸭体在冷却水中冷却后通过人工将鸭体外面包裹的蜡膜扯下,扯下的蜡膜送至融蜡池中融化,蜡融化后鸭绒毛漂浮在液体蜡表面,将其捞出后压滤运出,蜡随鸭小绒毛的捞出有少量损失,须定期补充,约2周补充一次。经蜡脱毛后的鸭体进入人工净小毛工序。脱毛后的鸭体送至长长的水槽中,通过人工将鸭体上未脱净的小毛拔去。 6、清洗 屠体脱毛后,在去内脏之前须充分清洗,一般采用加压冷水冲洗,采用加压冷水的目的是在细菌牢固的吸附在屠体表面之前消除细菌性污染。 7、净膛、切头、去脚、去翅 人工脱毛后的肉鸭进入净膛工序,在靠肩的颈部直开一小口,取出嗉囊,在鸭颈上方割口以切断食管、气管,在鸭臀部开7~8厘米口子,取出内脏,拉出气管、食管并冲洗干净。可食内脏如鸭肠、鸭胗等经清洗、包装、速冻和装箱后送恒温库即为副产品,该部分内脏清洗时,肠容物及胃容物随****处理站,****处理站隔油沉淀池沉淀。不可食内脏收集后外卖做饲料原料。最后用水将白条鸭清洗干净。视客户要求,予以增减切头、去脚、去翅工序,去头装置是一个“V”型沟槽,倒吊的禽头经过凹槽内,自动从喉头部切割处被拉断而与屠体分离。去脚、去翅均采用自动机械来完成。 8、冷却工段 经清洗干净的白条鸭、鸭杂、残缺鸭迅速送入冷却水池进行预冷,冷却时间在35-40min之间。冷却水温控制在10℃以下,鸭体向水流相反方向移动。冷****中心温度降至12℃以下。冷却完成后将鸭体进行沥干2-3min,然后进入下一道工段。 9、检验 观察肉鸭皮肤有无破损、结节,头部、口腔、刀口等处附着的血块和污物是否修整干净,发现清洗不净肉鸭重新清洗后挂回链条生产线。 10、整形 肉鸭清洗干净检验合格以后进行人工整形,整形标准按照客户需要。 11、包装入库 为方便储存和运输,整形后的肉鸭使用空冷器降温干燥后进行包装,项目使用真空包装,包装时抽出袋中的空气,能够有效的防止肉鸭霉腐变质,**保质期。包装后将产品放入-28℃以下的速冻库内强行速冻,使肉温迅速下降。速冻后放入-18℃以下的恒温库中冷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封闭负压集气+UV光解+活性炭吸附。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2、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处理站,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设备基础减振。 4、固废:生活垃圾、污泥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不可食内脏、肉渣****加工厂。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1#厂房屠宰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1#厂房加强设备、车间密闭,恶臭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处理站周边建设绿化隔离防护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与改建项目综合废水经共用污水处****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设备基础减振。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可食内脏、肉渣、污泥、死鸭、废活性炭、检疫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不可食内脏、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脱水干化,外售综合利用。死鸭外委处置。废活性炭、检疫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5.4841 | 0 | 0 | 0 | 25.484 | 25.484 | |
0 | 4.842 | 0 | 0 | 0 | 4.842 | 4.842 | |
0 | 0.066 | 0 | 0 | 0 | 0.066 | 0.06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9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与改建项目综合废水经共用污水处****园区污水管网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厂房加强设备、车间密闭,恶臭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处理站周边建设绿化隔离防护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1#厂房加强设备、车间密闭,恶臭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处理站周边建设绿化隔离防护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设备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设备基础减振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污泥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不可食内脏、肉渣****加工厂。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可食内脏、肉渣、污泥、死鸭、废活性炭、检疫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不可食内脏、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脱水干化,外售综合利用。死鸭外委处置。废活性炭、检疫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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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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