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昊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昊特不锈钢深加工项目(第二次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5MA332TE98C | 建设单位法人:郑德斌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工业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昊特不锈钢深加工项目(第二次阶段性)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 |
经度:119.27706 纬度: 27.042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0-23 |
宁周环监〔2020〕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5MA332TE98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352913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52913X | 竣工时间:2024-07-14 |
2024-04-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20 |
2024-10-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779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不锈钢无缝管18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不锈钢无缝管3000吨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不锈钢无缝管、管坯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不锈钢无缝管(冷拔/冷轧)生产 |
管坯生产暂未投入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冷轧油雾:采用油池冷却,确保油温低于35度,并配备油雾净化器,风量为10000 m3/h,排气筒1根,高度17m;退火燃烧及加热燃烧废气:排气筒1根,风量为7000 m3/h,高度17m; | 实际建设情况:冷轧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退火燃烧废气:通过二次燃烧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环评要求退火燃烧排气筒高度17米,实际为15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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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2 | 0.0168 | 0 | 0 | 0.012 | 0.012 | / |
0.014 | 0.212 | 0.519 | 0 | 0 | 0.226 | 0.212 | / |
0.014 | 0.0024 | 0.273 | 0 | 0 | 0.016 | 0.002 | / |
0.029 | 0.0264 | 0.057 | 0 | 0 | 0.055 | 0.02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轧机废气处理设施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 | 项目钢管在轧制过程中会产生油雾,企业新增2台冷轧机,共设有5台冷轧机,冷轧过程中产生的冷轧油雾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7米 | 项目轧机废气处理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油雾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
2 | 退火废气处理设施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 | 项目设有1台退火炉,退火炉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企业在退火炉的进口段、出口段设置了集气装置,退火期间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二次燃烧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 项目退火燃烧废气处理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既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有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颗粒物 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也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噪声,企业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措施,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理良好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项目厂界北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东侧、西侧、南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不锈钢边角料、集尘料:收集由可回收的物资企业加收; 废液压油、废润滑油、 废酸液、酸渣、废油脂、废去油槽液:危废间暂存,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氧化铁皮污泥、废轧制油污泥 、废油脂、废去油槽液。 氧化铁皮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轧制油污泥 、废油脂、废去油槽液均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在厂区内临时贮存,废轧制油污泥 、废油脂已委托****定期回收、转运、处置。废去油槽液已委托**县鑫辉润****公司定期回收、转运、处置。 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立临时贮存点。项目一般固废贮存间:位于车间北侧,****办公室,面积约为 75m2; 危废贮存间:位于车间西北角,酸洗区内,面积约为22.4m2,地面采用托盘设置分区,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并实时记录危险废物台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事故应急措施:储罐区域设置围堰并配套罐区至全厂总事故应急池的管路、事故应急池; 2、应急设施及设备:配备相关应急装备和消防器材等 3、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合理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 1、应急设施及设备:已配备相关应急装备和消防器材等, 2、已委托编制了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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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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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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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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