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龙兴纸制品厂南金纸品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15MA52B4KE01 | 建设单位法人:余钟城 |
余钟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莲上镇竹林**工业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南金纸品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30-印刷厂;磁材料制品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319-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莲上镇竹林**工业区 |
经度:116.776078 纬度: 23.52513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18 |
汕环**建〔2020〕0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登记编号:**** |
2024-07-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85 |
33 | 运营单位名称:**** |
****0515MA52B4KE0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15MA52B4KE0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0MA51AJGU0K | 竣工时间:2024-05-01 |
2024-05-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01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8CxQb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南金纸品8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南金纸品8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纸张→剪切→印刷→烘干→冲剪→质检→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纸张→剪切→印刷→烘干→冲剪→质检→成品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①建设单位拟在生产线上及烘干设备上方配套顶吸式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20m)排放。②项目**1台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配套“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设施净化处理后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 废水治理: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处理厂。 噪声处理: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做相应的隔声、减振处理,安装高效减振器,对车间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 固废处理: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②一般固废:边角料、炉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油墨桶、废热转印膜、废活性炭、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①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20m)排放。②项目热风炉燃料为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热风炉废气经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起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20m)排放。 废水治理: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处理厂。 噪声处理: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做相应的隔声、减振处理,安装高效减振器,对车间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 固废处理: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②一般固废:边角料、炉渣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油墨桶、废热转印膜、废活性炭、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东江威****公司)处理。 |
项目变更情况: 1、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拟热风炉废气配套“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设施净化处理后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项目实际建设中热风炉燃料为液化石油气由生物质优化为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无需采用布袋除尘,且产生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总量较小。因此项目热风炉废气经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起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20m)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得热风炉废气(颗粒物、SO2、NOx、CO)处理后排放浓度均为ND,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的要求,实际运营期热风炉废气排放浓度比环评预测低,排放量比环评预测少,因此不涉及重大变更。 2、项目热风炉燃料由生物质优化为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无需采用布袋除尘,因此固废不产生除尘器收集粉尘。 项目选址、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或者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均没有发生改变,现场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相符。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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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54 | 0.027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028 | 0.03 | 0 | 0 | 0.0028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处理厂。 |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生活污水所检项目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Ⅱ时段的要求;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 项目有机废气与热风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符合**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后通过排气筒(20m)排放。 | 此次验收监测,此次验收监测,项目工业废气处理后VOCs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Ⅱ时段的要求。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根据检测结果计算得出,工业废气处理后VOCs排放量为0.0049t/a,按满负荷推算其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0054t/a。根据环评文件,推算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026t/a,按满负荷推算无组织排放总量为0.0028t/a,符合环评VOCs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排放量0.027t/a,无组织排放量0.03t/a)的要求。颗粒物、SO2、NOx监测结果为ND,因此排放总量不予计算。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省地方标准《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做相应的隔声、减振处理,安装高效减振器,对车间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废:边角料、炉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油墨桶、废热转印膜、废活性炭、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项目已设立规范储存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废:边角料、炉渣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油墨桶、废热转印膜、废活性炭、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东江威****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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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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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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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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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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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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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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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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