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松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EPC施工总承
新松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EPC施工总承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该公司授权**新松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将有关EPC施工总承包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松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新松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的总用地面积62.82亩,总建筑面积43897平 方米。主要建设5栋3层厂房、4栋4层厂房、4栋1层行吊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并配套建设停车位、充电桩、绿化、消防、道 路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总投资:55000万元
3、计划工期:760日历天
4、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路中段
5、资审限制家数:12 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单位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应在 ****建设厅网 (http://js.****.cn/)可查询;
7.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两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千元整,售出不退。
地址:****资审办公室
(**市**区边家村十字泰华金汇时代B座702室)。
注: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15:30(**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16:00(**时间)
3、开标地点:**市**区边家村十字泰华金汇时代B座702室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边家村十字泰华金汇时代B座702室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9-****5026 电子邮件:****@163.com
十一、其他:
本公告在坤大博远招采资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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