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区建筑装潢杂垃圾处置项目
标的名称:建筑装潢杂垃圾处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建筑装修软垃圾处置服务(根据建筑装修垃圾的种类,进行分类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受船班等综合因素影响,**区的装修杂垃圾无法及时运输至原垃圾消纳岛上进行处置,垃圾长时间堆叠以及无法及时消纳处理将引起安全、环境等一系列问题,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号)文件规定,确定一家可在本市范围内提供处置场地(可租赁)的单位进行建筑装潢杂垃圾的处置;经招标评审后,有效投标仅剩****,现拟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次公开招标于2024年07月16****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共2家(****、**昊翔红****公司),招标失败。后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规定,****财政局审批同意,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并于2024年08月14日14:45准时谈判会议,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仅剩****1家,竞争性谈判招标失败。
第二次公开招标于2024年08月16****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共5家(**供销****公司、****、******公司、**市三潭****公司、**昊翔红****公司),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仅剩****1家,公开招标失败。
第三次公开招标于2024年09月06****政府采购网上再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共3家(****、******公司、******公司),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再次仅剩****1家,公开招标再次失败。
综上考虑,如再次进行公开招标亦无法确保采购目标的实现,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小沙街道创园大道10****中心1幢117-3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07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80-****077
传 真:/
地 址:**市**区新桥路216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林秀奇
监管部门电话:0580-****798
传 真:
地 址:**市**区港务大楼六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