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3********579432C-****0926-000831-2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大石乡、刘畈乡、牛镇镇、寺前镇、天华镇、徐桥镇、晋熙镇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03 11:04:03 | 143 |
编号002
各投标人:
“**省**县国家储备林一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EPC+O)(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异议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请问很多省市、区域,例如:****中心、****新区、雄**区等地的植树造林项目是否属于营造林项目
回复:若合同或县级及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营造林或储备林字样,则须提供相关的作业设计文件或县级及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作业设计文件或证明材料中能清晰明确的反映该项目建设符合GB/T 15776《造林技术规程》标准。
2、问:招标文件要求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级及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每个项目都有所在地的验收流程和单位,请问提供项目的竣工资料(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及县级及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是否可以
回复:不可以。
3、问:本项目建设工期未明确具体时间,仅约定建设期自本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8年。同时进度款付款未约定付款周期或时间节点,仅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格工程的85%给承包人。招标文件内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
请问:建设期工程进度款是否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付款比例是否为85%请招标人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付款周期及比例。回复:建设期工程进度款根据小班作业年度验收按年度支付,进度款付款比例为85%。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199****6985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系人:侯周锋
联系方式:0556-****268
2024年10月3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0秒
办理意见:提交
办理时间:2024-10-03 10:55:05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0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4-10-03 11:00:37
办理用时:0天0小时6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4-10-03 11:03:42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