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出让底价: ¥ 35.680932 万元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 11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4-10-08 ~ 2024-10-18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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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2024)3166-05**石化中戈45栋1号存量房(非住宅)转让项目 |
是否国资 | 国资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丁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资产描述 | (2024)3166-05**石化中戈45栋1号存量房(非住宅)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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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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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类别 | 房屋土地 |
标的名称 | (2024)3166-05**石化中戈45栋1号存量房(非住宅)转让项目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顺** |
地址 | **市顺**西葛一路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90.93 |
现场查勘安排 | 查勘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2995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8-2024.****.18(16时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16-20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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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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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转让底价 | 35.680932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项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款。 2、意向受让方须全额付款购买,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交易所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所收款后向中国石油****公司送达“收款确认通知书”。中国石油****公司根据“收款确认通知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产权交易所收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至合同中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3、税费相关最终以委托方解释为准。 4、竞买人一经缴纳竞买保证金,则视为认可并接受委托方合同文本。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基本事项声明: (1)顺**西戈一路5号15(中戈45栋1号),产权单位:中国****公司,建筑面积90.93平方米,为存量房(非住宅)。 (2)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受让方应现场查看,一经参加竞买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认可该房产现状及瑕疵(包括面积、建筑结构、质量等)。拍卖前,意向受让方对所拍房产的面积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提出,由意向受让方联系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房屋面积实测,测绘发生的费用由要求实际测绘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经转让方确认、认可后,转让方依据房屋测绘单位提供的面积,对起拍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起拍价不低于含税的评估价。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对所拍房产的面积有异议,由受让方联系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房屋面积实测,测绘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成交价不再进行调整,转让方不退还任何交易价款。 (3)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转让方对转让标的拥有处置权。 (4)产权证情况独立产权证。 (5)拍卖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手续变更(时间周期为12个月内),所涉及土地增值税有转让方承担,其它契税、土地出让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6)拍卖成交前,房产公共部位维修费由转让方承担(按规定每平每月0.3元),房产成交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交易达成后,房产交付受让方之日起,所有风险、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本次拍卖房屋的承租方、现有租户或其他可能具备优先购买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房屋拍卖通知已送达,届时请务必准时参加本场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拍卖公告中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或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3、受让方应在接到委托方签订合同通知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买卖合同,否则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并分别向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佣金账户名称:**化****公司 账号:080 2212 0092 ****5682 开户银行:****分行**大街支行 5、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4.****.8-2024.****.18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8-2024.****.18(16时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16-2024.****.17 ****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8-2024.****.18(16时止) 吉拍平台拍卖时间:2024.****.21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1万元人民币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挂牌信息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竞价方式 |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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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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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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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石化党委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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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拍卖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