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5224-04-01-882033 | |||||||||||||||||||
投资项目名称 | ****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 |||||||||||||||||||
招标项目名称 | ****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C0栈桥、T0、T12转运站部分设备设施迁移改造 | |||||||||||||||||||
标段(包)名称 | ****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C0栈桥、T0、T12转运站部分设备设施迁移改造 | |||||||||||||||||||
公示名称 | ****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C0栈桥、T0、T12转运站部分设备设施迁移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9月27日 9时0分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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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 914********333722H | 1 | 总报价(万元):97.217733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内完成本工程。 | 资格情况: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情况:/ | 王红信 | 资质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B(2023)****220。 业绩:/ | ||||||||||||
珠****公司 | ****0400MA4UHYXC52 | 2 | 总报价(万元):99.515500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内完成本工程。 | 资格情况: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情况:/ | 朱洪海 | 资质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B(2008)****268。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靖海镇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663-****40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6521 | |||||||||||||||||
联系地址 | **市天**路2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C0栈桥、T0、T12转运站部分设备设施迁移改造[JG2024-4489]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至 2024年10月09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 | 珠****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97.217733 | 99.515500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内完成本工程。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内完成本工程。 |
资质能力条件 | 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 | 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王红信 | 朱洪海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B(2023)****220。 |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B(2008)****26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33722H | ****0400MA4UHYXC52 |
评标情况 | 评审价格最低 | 评审价格次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663-****408
联系地址: ******县靖海镇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6521
联系地址:**市天**路2号
招标人:****
日期: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