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9日,我局拟对****水基钻井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油气田钻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水基钻井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油气田钻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凯江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位于**凯江工业区,于2021年租用**市西部****公司厂房实施了“****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绵环审批〔2022〕104号、排污许可证编号****0705MA7NHMCJ5E001Q),根据市场发展的需求,企业拟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实施“水基钻井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油气田钻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L型车间内设置干化投料区、闷料区、干化料堆放区、路基材料车间,矩形车间内设置免烧砖车间和成品堆放区,依托原已建料池、固废及危废间等,**调节池、**池、硫酸/双氧水储罐、辅料仓库、在线监测间、风机房、锅炉房、废气处理系统等,****处理站工艺(处理规模1000立方米/天)。建成后服务于**周边地区,对油气田作业产生的废水和现有水基岩屑(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处理生产线压滤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处理厂。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油气田钻采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含水基岩屑压滤废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和压滤废水、锅炉废水、膜组反冲洗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等****处理站(采用气浮沉淀+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多级过滤+超滤+反渗透+蒸发结晶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拟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上述外排废水指标****处理厂协议浓度限****水厂处理,****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干河子。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设备各恶臭单元密闭并安装集气系统,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锅炉采用先进低氮燃烧技术,排放废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中“通用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进行管控。根据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按报告书核算,以厂区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泵、搅拌机、离心机、压滤机、分筛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石英砂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等外售;不合格品、沉淀池沉砂、除尘器收集灰等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膜、隔油池浮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脱水后污泥、MVR蒸发产生的杂盐应按要求进行危废鉴别,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中间水池、事故池、污泥浓缩池、预处理池、危废暂存间、钻屑料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硫酸、片碱、双氧水、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以及油类物质等化学品)的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化学品库应按报告要求设置围堰、收集沟;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池,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项目“以新带老”措施:按照危废相关规定完善标识标牌。
(九)其他事项按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安****科技局具文(川投资备[****]FGQB-0280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55号)及《**区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园区总体规划要求;根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版)》及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安县国用****0004号)说明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