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国家级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决定编制**市2025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编制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
2.项目单位:****
3.服务需求:编制2025年**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并组织申报等事项
4.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2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二、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一楼会议室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质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技术咨询业务等);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
(5)未接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正、副本装订成册,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于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前交于指定地点。
注:以上各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
3.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方须于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送至****南一楼会议室,逾期不接受。
(2)报送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处加盖法人公章,封皮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前,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的)及二代居民身份证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前
报名地址:****南一楼会议室(**市龙眠东路14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3****8052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附格式);
(5)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二)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中标法。
六、标书评定
(一)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二)评标
招****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纪检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投标文件(先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审查通过后开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得出评价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按照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的权利。为此,招标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定标
招标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四)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五)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公示
招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期3天,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投标须知、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九、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即为中标报价。
十、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1.5%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址:**市龙眠东路14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6-****706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36****9396
****开发区学府名城附近
十二、招标工作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5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