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2024年10月08日)
****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2024年10月08日)
发布时间:2024-10-08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5126(政务大厅)/****0870 通讯地址:**市江东中路259号**大厦E座 邮 编:21001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农花河综合整治工程 | **省**市新农花河玉兰路西侧人行桥-映淮街北侧钢坝闸段,以及朱家河与新农花河接口处100m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6548.9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新农花河进行驳岸整治、清淤疏浚、附属设施恢复等。 |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沥青烟气和清淤臭气。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施工现场洒水、建筑垃圾覆盖等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尾气达标排放;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通过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到施工现场;淤泥采用槽罐车即清即运,减少恶臭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设施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挡及加强施工期管理等措施。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淤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淤泥通过槽罐车运输规范化处置,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外运规范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产生,河道清杂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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