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申请办理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西北电建至**环综〔2024〕18号)收悉。你公司拟新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需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申报资料,原则同意重新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476L
(三)注册地址:**省**市**区席王街道官厅村58号
(四)法定代表人:何勇
(五)证件号码:身份证
(六)联 系 人:张泰雷
(七)联系电话:029-****5150/**********
(八)传真:029-****5150
(九)邮编:710038
(十)许可项目:使用Ⅱ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一)使用放射源(共12枚)
序号 | 活动种类和范围 | 备注 | |||||
辐射活动 | 核素 | 类别 | 用途 | 活动种类 | 总活度(贝可)/活度(贝可)×枚数 | ||
1 | 探伤现场 | Se-75 | Ⅱ类 | 移动使用伽玛探伤机 | 使用 | 3.7E+12*8 | -- |
2 | Ir-192 | Ⅱ类 | 移动使用伽玛探伤机 | 使用 | 3.7E+12*4 | -- |
(二)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共10台)
序号 | 活动种类和范围 | 备注 | |||||
辐射活动 | 装置分类名称 | 类别 | 活动种类 | 装置 | 数量单位(台/套) | ||
1 | 探伤现场 | 工业用X射线 | Ⅱ类 | 使用 | 10 | 台 | 新增 |
三、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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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7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人员和辐射安全防护负责人的辐射安全培训,提高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深入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更新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相关数据信息。
(四)加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放射源库和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完善并规范使用台账,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环境水平进行监测,每年1月31****公司上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报我厅。
(五)严格履行放射源转让审批程序,加强使用、运输和贮存等环节的辐射安全管控。
(六)开展异地探伤作业时,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格履行异地使用备案手续,在作业地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放射源暂存场所或者设施。自觉接受并服从作业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七)按照法规要求,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终止核技术利用项目,应按照法规要求向我厅提出注销许可申请。
六、****环境局、****执法总队****公司辐射安全及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接到本批复后,请及时****生态环境局****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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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