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混合稀土氧化物加工项目辅助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08 1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0-11 10:00
******公司**混合稀土氧化物加工项目辅助工程【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日历天) |
1 | **** | ****1133.52 | 合格 | 150 |
2 | 怒江卓远****公司 | ****7384.43 | 合格 | 150 |
3 | ******公司 | ****6386.16 | 合格 | 15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高李彦 | 云253********27929 |
2 | 怒江卓远****公司 | 尹志宏 | 云253********20858 |
3 | ******公司 | 杨凯 | 云253********27139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怒江卓远****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管理部门:****集团****纪委监察部 ,电话:0875-****597 ,邮箱:t_cheng@chinalco.****.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广亚
电话: 135****0532
电子邮件:****@minmetals.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程韬
电话:151****6882
电子邮件:t_cheng@chinalc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