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咸嘉湖街道市政维护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779746.28元/年,三年最高限价为****238.84元。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执行。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 | 单位 | 年度预估数量 | 单价(元/年) | 合价(元) | 备注 |
1 | 车行道: | m2 | 128790.25 | 3.26 | 419856.21 | |
2 | 车行道: | m2 | 20916.05 | 2.56 | 53545.09 | |
3 | 人行道: | m2 | 5853.16 | 1.92 | 11238.07 | |
4 | 人行道: | m2 | 19954.26 | 2.32 | 46293.88 | |
5 | 人行道: | m2 | 8933.80 | 1.92 | 17152.90 | |
6 | 人行道: | m2 | 7186.52 | 1.62 | 11642.16 | |
7 | 侧石: | m | 25818.50 | 1.58 | 40793.23 | |
8 | 平石: | m | 9315.20 | 1.12 | 10433.02 | |
9 | 0.3m明沟: | m | 3420.84 | 2.30 | 7867.93 | |
10 | 树池: | 座 | 891.00 | 3.19 | 2842.29 | |
11 | 检查井(雨污合流): | 座 | 1140.00 | 93.10 | 106134.00 | |
12 | 进水口(雨污合流): | 座 | 690.00 | 72.80 | 50232.00 | |
13 | 路障石: | m | 402.70 | 4.26 | 1715.50 | |
14 | 一年费用合计 | 779746.29 | ||||
15 | 总计 | ****238.87 | ||||
备注:市政维护单价参照2017****中心审定价格七折或以往年度类似项目价格综合考虑。 |
1、服务期限与地点:
1.1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履行方式: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具体技术要求和规范化作业流程开展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内容
1、承包范围内道路维护工作。
2、承包范围内道路排水维护工作(泄水井、中间井、下水管道)。
3、承包范围内人行道维修工作(各类行道板、锁边石、侧平石)。
4、数字化案卷处置工作,维护所交办、社区、市民反映投诉类处置工作。
5、承包范围内树围石维护工作。
6、属于市政范围内的应急抢险及重大检查任务的工作,包括防汛防内涝应急抢险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确保日常有一支具备市政维护技能的劳务人员承担工作,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日常维修所需机械设备。
2、维护所需机械设备、车辆、生产工具等物资全部由中标人购置(费用自理),中标人一线维修人员必须足额配备,满足维修管理需求。
3、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中标人如果没有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出现工伤,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医药费及相应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只负责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三、考核标准及要求
(一)市政工作标准和要求:
1.路面采用改性沥青砼,路权清晰,功能完善。路面平整无坑洞无网裂。
2.人行道材质、规格统一,材质采用麻石板、透水砖、烧结砖,无障碍设施完整、盲道**、畅通。
3.地面平整、干净、整洁,排水设施完善,无积水。
4.附属设施(井盖、箱柜、标志标杆、隔离设施、护栏、路名牌等)设置规范、管理精细。
(二)**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和小区道路考核评分细则
项 目 | 专业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备注 |
地面 | 市 政 类 | 1 | 路面出现坑洞病害面积超过0.5*0.5㎡。 | 每处扣1分 | |
2 | 沥青路面出现拥包、网裂、翻浆等病害的面积超过1㎡。 | 每处扣1分 | |||
3 | 水泥砼路面破损,出现坑洞、沉陷、板角断裂等病害,面积超过1㎡。 | 每处扣1分 | |||
4 | 人行道、盲道破损、缺失超过0.5*0.5㎡的;塌陷面积超过1㎡的。 | 每处扣1分 | |||
5 | 人行道板更换,未采用相近材质、颜色的。 | 每处扣1分 | |||
6 | 无障碍缘石坡设置不规范;盲道出现脱节、缺失,未设置止步板或止步板设置不规范。 | 每处扣1分 | |||
7 | 道路侧沉塌、缺失,平石沉塌、松动超过1米;更换侧平石规格、材质与原侧平石不一致。 | 每处扣1分 | |||
8 | 路面、人行道存在市政排水井座(含雨水收集口)、井盖破损、丢失、沉塌现象,有安全隐患的。 | 每处扣1分 | |||
9 | 检查井、雨水井淤积、堵塞,影响雨、污水排放。 | 每处扣1分 | |||
10 | 占道(挖掘)施工未围挡,施工围挡的位置、面积、时限与审批不一致。 | 每处扣1分 | |||
11 | 占道(挖掘)施工围挡不符合设置要求,围挡破损影响市容市貌,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每处扣1分 |
(三)**市数字城管案卷立结案处置标准
人行道缺损 | 公共人行道出现破损、凹陷、缺失等现象的; | 1.沿线10米人行道距离范围内道板砖缺损、碎裂面积累计达到0.5㎡或以上的; 2.人行道出现凹陷1㎡以上; 3.突出的铆钉、电线均采集; 4.10M范围内人行道问题以一条信息上报。 |
盲道缺损 | 盲道砖出现缺损、设置不规范、缺少提示板、遗留障碍物等现象的。 | 1.盲道砖缺失1块(含)以上; 2.破损严重三块(含)以上; 3.缺少提示板或引导末端设置不规范的,存在安全隐患的; 4.遗留障碍物影响盲人通行的,必须采集; 5.10M范围内的各类盲道缺损现象以一条信息上报 |
盖板丢失 | 主次干道、广场、人行道、公共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出现各种盖板完全丢失现象的。 | 1.包括各类井盖、雨水篦、沟盖板等设施; 2.一处盖板丢失现象以一条信息上报。 |
排水设施盖板破损 | 主次干道、广场、人行道、绿地等公共场所路面的排水设施盖板出现破损、移位等现象的。 | 1.破损面积足以导致行人跘足的; 2.位移有明显缝隙宽度达到一拳以上的; 3.行人踩上后有明显晃动会有跌落下水设施安全隐患的; 4.一处破损现象以一条信息上报。 |
污水外溢 | 主次干道、广场范围内的各类下水设施出现污水外溢现象的。 | 1. 非下雨天气原因导致的污水外溢现象; 2. 污水正在不断外溢过程中的; 3. 外溢已经停止但污染面积超过5㎡或长度超过10米的; 4.一处外溢现象以一条信息上报。 |
隔离墩柱缺损 | 公共道路的隔离墩、麻石柱、麻石球等缺失、破损的。 | 1. 麻石球、麻石柱、隔离墩出现完全缺失的; 2. 出现移位,已无法体现其作用; 3.10M范围内的缺损现象以一条信息上报。 |
违规架设杆线、 箱柜 | 未经行政许可,占用公共绿化带、人行道、车行道等公共场所私自新增箱柜、杆线的。 | 1. 各类固定设置的立杆、箱柜设施; 2. 箱柜、杆线设施设置在盲道上的; 3.一处违规现象,以一条信息上报。 |
违章设置地锁、 桩柱 | 门店或单位以圈占人行道、车行道为目地,设置、摆放地锁、桩、墩等设施的。 | 1. 人行道上私设停车地锁或桩柱的; 2. 公共道路路面私设地锁或桩柱的; 3.一个责任主体以一条信息上报。 |
施工废弃物处理 | 市政施工维护过程中,需将废弃物及时清理干净。 | 1. 道路废弃物面积超过1㎡或者长度超过5M的; 2. 废弃物超过一小时未得到处理以一条信息上报。 3、废弃物。 |
不规范、违规围挡 | 由于施工需要,须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等公共道路进行围挡,但未经审批的;围挡设置不规范或未设置围挡,影响市容的。 | 1. 门店室外施工无围挡或警示设施的; 2. 围挡破损,残缺、倾倒的; 3. 围挡高度明显低于或高于2.2米标准的; 4. 公共道路上有未审批的围挡占道的; 5.一个责任主体的问题以一条信息上报。 |
路面沉塌 | 道路人行道、车行道路面出现沉塌现象的。 | 1.人行道、车行道出现严重的地基塌陷且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一处塌陷现象以一条信息上报。 |
(四)考核办法与扣分依据
1、运用方式
维护所按月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运用上级考核、内部考核、日常督查考核方式按比例进行考核打分,
上级考核(含市区各级督查情况、日常台账处理、数字案件处置、市民投诉、各项参观接待活动)占40%;
内部考核(含街道领导、各部门、各社区督查情况) 占30%;
日常督查考核(维护所日常督查台账情况)占30%;
2、考核实行百分制,由维护所依据考核标准每月作业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打分,根据打分情况在每月绩效考核奖金中进行扣除。
综合考核总分95分(含)以上为良好;
90分(含)—95分(不含)为合格;
90分(不含)—80分(含)为基本合格;
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每月综合考核成绩达到良好,每分200元扣除绩效考核奖金
每月综合考核成绩达到合格,按每分400元扣除绩效考核奖金;
每月综合考核成绩达到基本合格,按每分500元扣除绩效考核奖金;
每月综合绩效考核成绩达到不合格,按每分1000元扣除绩效奖金;
每月综合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不合格,将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3、考核细则的运用与扣分标准
1)、上级考核(占40分)
①上级部门、领导来我街道考核、视察、检查工作,因乙方工作不到位对甲方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或影响到街道在市区各项排名的情况,每次扣5分;
②在数字化案卷处置中属于乙方责任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造成案件超时处理的的每条案卷扣2分,返工案件扣5分,同一地段同一问题多次出现的案卷按每条案卷扣4分;
③在区级检查考核中属于乙方责任的造成扣分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
④在市级及以上检查考核中属于乙方责任的造成扣分现象每发现一次扣5分;
⑤台账和数字化案卷出现一次扣1分;
⑥市民投诉每出现一次扣1分,处置完毕后投拆人不满意,每发现一次扣4分。
2)、内部考核(30分)
①由于乙方在维护工作中维护不到位,被街道领导发现问题,每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处置不到位或延时处理的,双倍扣分。
②街道相关领导(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与相关部门(城管办、文明办)每月对乙方维护情况进行打分。维护所统计此项考核的平均分。(总分10分)
③社区工作人员发现的市政维护问题,客观存在的历史原因不纳入扣分范畴,但因乙方工作不到位,反映一次扣1分。
④街道交办的各项政治性任务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每次扣3分。
3)、日常考核(30分)
①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乙方维护作业进行督促与交办,乙方因工作不积极作为,不按时完成督办台账,严重影响甲**常工作开展,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②日常维护作业时应注意自身形象,文明作业,不得与周边群众有冲突,大型维护施工时需隔离出供市民出行的安全区域,每发现一次违规扣2分;
③乙方应保证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内有固定的人员在承包范围内维护,甲方将派人进行巡查,若无人维护,每次扣0.5分;
④乙方在维护中未按生产计划要求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按成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每次扣1分;
⑤严格按照《**坡街道市政维护标准和要求》中各项标准要求进行维护操作,违反或延时一次扣1分;
4、乙方因自身管理失职、工作疏忽导致以下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则该月综合考核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造成工作人员重伤及重伤以上;
(2)经省、市相关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省、市、区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
(4)影响市、区文明创建工作的;
(5)影响市、区月度检查考核的;
(6)影响街道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排名的。
5、每月绩效考核成绩将定期向乙方进行通报。
六、验收标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市政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每月质量考核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拨付中标人上季度的维护费用。
2、本项目采用所有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人不得将此项目的市政维护管理采取转包的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一小时内到达实施地点。
6、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解除,相关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