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源县城乡公共建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24063/2024-00212
文号
泾审批发〔2024〕112号
发布机构
****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9-27
名称
关于《**县城乡公共建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县城乡公共建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4-09-27
****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进行立项的报告》(泾建交(工)发〔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由于**县乡村建筑大多使用小型燃煤炉取暖,当地冬季天气寒冷,门窗紧闭,室内通风条件很差,在此环境下使用明火取暖,火灾、煤烟中毒等安全事故隐患极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给当地家庭带来沉重精神和经济负担,使用“电代煤”等新的清洁取暖方式,不仅更加干净、便利,还可完全避免上述危险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原则上同意《**县城乡公共建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香水镇,**乡,泾**镇,兴盛乡,黄花乡,六**镇,大湾乡。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9月-2025年9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对**县88个站点公共建筑进行热源清洁化改造,改造总面积30080平方米,采用安装空气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两种清洁取暖方式取代散煤采暖。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87.85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资金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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