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铝合金支架及壳体生产线智能化和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474641 | 建设单位法人:WU LISA CAO |
徐有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路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车用铝合金支架及壳体生产线智能化和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路19号 |
经度:118.****3470 纬度: 31.****63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4 |
芜环行审〔2022〕2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5-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50 |
3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4746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647464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0MA2RA6196W | 竣工时间:2023-09-20 |
2023-09-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0-20 |
2024-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03AI95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汽车发动机悬置支架(汽车铝合金支架)246万套、汽车零部件(汽车铝合金壳体)254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汽车发动机悬置支架(汽车铝合金支架)246万套、汽车零部件(汽车铝合金壳体)254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熔化-炒灰-压铸-脱模-打磨-抛丸-机加工-清洗、试漏 | 实际建设情况:熔化-压铸-脱模-打磨-抛丸-机加工-清洗、试漏 |
炒灰机暂未建设,且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熔化烟尘一并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四周设置耐火帘;气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集气罩全封闭;炒灰机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下吸式打磨台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自激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隔油+气浮+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设计处理规模为1.875t/h,一天运行24h,每天污水处理能力为45t/d;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场所,位于厂区南侧,20m2(防风、防雨、防腐、防渗),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场所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熔化烟尘一并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集气罩四周设置耐火帘;气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5),压铸废气集气罩全封闭;打磨粉尘经下吸式打磨台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自激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站(隔油+气浮+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设计处理规模为1.875t/h,一天运行24h,每天污水处理能力为45t/d;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场所,位于厂区南侧,20m2(防风、防雨、防腐、防渗),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场所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炒灰机暂未建设,且不再建设,无炒灰机废气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中无2000t压铸机 | 实际建设情况:增加1台2000t压铸机 |
本项目新增1台2000t压铸机,且本项目铝合金锭用量于环评一致,实际汽车发动机悬置支架(汽车铝合金支架)和汽车零部件(汽车铝合金壳体)产能不变,且新增的2000t压铸机正常情况不运行,仅需生产极少数大件时才使用,并且为间歇式运行,因此增加1台2000t压铸机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8062 | 0.3885 | 0 | 0 | 0 | 1.195 | 0.388 | |
1.82 | 1.403 | 0 | 0 | 0 | 3.223 | 1.403 | |
0.13 | 0.08 | 0 | 0 | 0 | 0.21 | 0.08 | |
0.08 | 0 | 0 | 0 | 0 | 0.0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08 | 0.025 | 0 | 0 | 0 | 0.105 | 0.025 | |
0.002 | 0.001 | 0 | 0 | 0 | 0.003 | 0.001 | |
0.007 | 0.012 | 0 | 0 | 0 | 0.019 | 0.01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32 | 0.888 | 0 | 0 | 0 | 1.12 | 0.888 | / |
1.085 | 4.152 | 0 | 0 | 0 | 5.237 | 4.152 | / |
1.726 | 2.625 | 0 | 0.109 | 0 | 4.242 | 2.516 | / |
0.524 | 1.249 | 0 | 0.199 | 0 | 1.574 | 1.0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875t/h,一天运行24h,每天污水处理能力为45t/d;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总磷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熔化烟尘一并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集气罩四周设置耐火帘 | 验收监测期间,熔化废气排气筒(DA003)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2 | 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气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5),压铸废气集气罩全封闭 | 验收监测期间,气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压铸废气排气筒(DA005)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3 | 湿式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抛丸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 |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废气排气筒(DA004)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4 | 设备自带的自激式湿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打磨粉尘经下吸式打磨台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自激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了隔声、减振的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辅料区、危废暂存场所、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 | 辅料区、危废暂存场所、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磨料及集尘器集尘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脱模剂桶、湿式除尘沉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污水站污泥、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废炉渣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库,废边角料、废金属屑、湿式除尘沉渣(打磨、抛丸)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脱模剂桶、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湿式除尘沉渣(压铸)、污水站污泥、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废炉渣属于危险废物,储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内,其中废脱模剂桶交由供应商回收用作原始用途,其他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依托现有1座45m3的事故池;配备相应风险防范物资 | 依托现有1座45m3的事故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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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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