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BDO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732384U | 建设单位法人:廖鹏 |
马世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维吾尔自治****工业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三期BDO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工业园区 |
经度:44.5 纬度: 89.3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06 |
新环审〔2022〕1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6280 |
1679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73238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城****公司 |
****0103MA776PRC76 | 验收监测单位:**国泰民康职业环境****公司 |
916********50105XM | 竣工时间: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屯河三期BDO项目、二期PTMEG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http://www.****.com/thread-****646-1-1.html (出处: 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0.4万吨/年1,4——丁二醇装置及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10.4万吨/年1,4——丁二醇装置及配套设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以兰炭、石灰石生产电石、以电石生产乙炔,外购甲醇生产甲醛、制氢,采用炔醛法工艺生产BDO | 实际建设情况:以兰炭、石灰石生产电石、以电石生产乙炔,外购甲醇生产甲醛、制氢,采用炔醛法工艺生产BDO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由高浓度有机污水厌氧处理单元(处理规模为 40 m3/h)、综合有机污水好氧处理单元(处理规模为120 m3/h)、活化废水中和处理单元(活化废水收集池及中和池300m3)以及废水收集、贮存及提升系统等 组成。污水处理站各预处理池,配套**1座与一、二期BDO项目除臭工艺相同 的生物除臭设施,配套安装ECS催化焚烧系统。去除甲醇效率为95%,去除甲醛效率99%;焚烧后经45m高烟囱达标排放。生产中可燃的气体、含炔废气等有机废气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烟气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的限值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限值要求后经50m高烟囱达标排放。设1座废物焚烧炉焚烧有机废液和有机废气,烟气处理后经50m烟囱达标排放:(1)焚烧1,4-丁二醇装置生产中产生的有机废液。 (2)焚烧1,4-丁二醇装置生产中可燃的气体、含炔废气等有机废气进入废物焚烧炉燃烧处理 废催化剂暂存危废库,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由高浓度有机污水厌氧处理单元(处理规模为 40 m3/h)、综合有机污水好氧处理单元(处理规模为120 m3/h)、活化废水中和处理单元(活化废水收集池及中和池300m3)以及废水收集、贮存及提升系统等 组成。污水处理站各预处理池,配套**1座与一、二期BDO项目除臭工艺相同 的生物除臭设施,配套安装ECS催化焚烧系统。去除甲醇效率为95%,去除甲醛效率99%;焚烧后经45m高烟囱达标排放。生产中可燃的气体、含炔废气等有机废气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烟气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的限值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限值要求后经50m高烟囱达标排放。设1座废物焚烧炉焚烧有机废液和有机废气,烟气处理后经50m烟囱达标排放:(1)焚烧1,4-丁二醇装置生产中产生的有机废液。 (2)焚烧1,4-丁二醇装置生产中可燃的气体、含炔废气等有机废气进入废物焚烧炉燃烧处理 废催化剂暂存危废库,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现有环境问题整改一并纳入本项目中实施,整改完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我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现有环境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03.8 | 0 | 0 | 0 | 0 | 103.8 | 0 | |
29.29 | 0 | 0 | 0 | 0 | 29.29 | 0 | |
4.79 | 0 | 0 | 0 | 0 | 4.79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00 | 105440 | 0 | 0 | 0 | ****440 | 105440 | / |
126.44 | 16.96 | 0 | 0 | 0 | 143.4 | 16.96 | / |
521.44 | 42.56 | 0 | 0 | 0 | 564 | 42.56 | / |
187.78 | 33.72 | 0 | 0 | 0 | 221.5 | 33.72 | / |
78.77 | 10.21 | 0 | 0 | 0 | 88.98 | 10.2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期污水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废水间接排放标准 | 污水处理站由高浓度有机污水厌氧 处理单元(处理规模为 40m3 /h)、综合有机污水好氧处理单元(处理规 模为 120m3 /h)、活化废水中和处理单元(活化废水收集池及中和池 300m3)以及废水收集、贮存及提升系统等组成 | 化学需氧量 96.7%,五日 生化需氧量 96.8%,氨氮 99.7%,石油类 88.5%,挥发酚 96.5%,总 磷 79.5%,总有机碳 97.9%,总氮 97.1%,氟化物 56.4%,总氰化物 80.4%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期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收集BDO废液及有机废气进焚烧炉焚烧,配套布袋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三期焚烧炉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 最大排放浓度为 6.3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 为 36mg/m3,一氧化碳 28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 2.7mg/m3, 氟化氢未检出,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镉、砷、铬、铅及其化合物均 未 检 出 , 锑 、 砷 、 铅 、 钴 、 铜 、 锰 、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 以 Sb+As+Pb+Cr+Co+Cu+Mn+Ni 计)未检出,二噁英类最大排放浓度测 定均值为 0.0066ng TEQ/m3。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甲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 18.8mg/m3,均满足《石 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要 求 | |
2 | 三期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1-2015) | 甲醛装置废气采用ECS催化焚烧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三期催化燃烧排放口废气(DA051) 中甲醛最大排放浓度为 0.56mg/m3,甲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 放 浓 度 为 2.76mg/m3 。 《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1-20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3 | 三期制氢废气处理设施 | 《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1-2015) | 该排放口尾气接入裕隆气体回收利用,仅在裕隆气体停产时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三期制氢排放口(DA058)甲醇、非甲烷总烃 排 放 浓 度 均 达 到 《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1-20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关标准要求 | |
4 | ****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三期污水站配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 (DA035)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标准相应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醇、甲醛排放 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表 4 限值要求 | |
5 | 电石破碎、转运、电石渣下渣除尘设施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 配套布袋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 度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 4 颗粒物电石破碎限值要求。 | |
6 | 锅炉废气治理设施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 | 依托一期工程的燃煤锅炉电袋+布袋复合除尘+干法脱硫+SNCR脱硝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DA002 排放口中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最大表 2 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也符合承诺执行新环函[2014] 1492 号文要求排放限 值。 | |
7 | 硫酸处理装置尾气吸收塔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废硫酸回收装置采用纤维除雾器+尾气吸收塔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依托废硫酸再生装置尾气吸收塔 排放口废气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132-2010)中相关标准要求。 | |
8 | 箱式烘干窑废气治理设施 |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 | 依托箱式烘干窑尾气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箱式烘干尾气排放口中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
9 | 石灰窑废气处理设施 |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 | 依托石灰窑原有布袋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依托石灰窑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
10 | 原有电石炉环加、出炉除尘;石灰筛分、转运、上料除尘;碳材筛分、石灰石地坑破碎、上料除尘、电石炉厂房除尘 |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 | 上述设施均配备布袋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依托的电石生产车间的含尘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石灰、 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工程在设计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设施防震等 | 经监测,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分区防渗、并做好地下水监测要求 | 该项目重点设施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界建有3口地下手监测井,监测指标均满足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 类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三期BDO废液进三期危险废物焚烧炉焚烧后,焚烧残渣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除综合利用外,其余部分全部送至有资质的灰渣处置场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 | 企业基本按照环评设计要求建设了工程;采取了废气、废水风险 防范措施,配套建设了事故水池、非经常性事故水池等。 编制了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报各级环保部门备案;储备了必须 的应急物资,开展了应急演练;但企业需进一步加强对预案的管理, 包括预案修订完善和更新,并及时完成向环保部门备案。 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厂址平面布置调整后,本项目卫生防护 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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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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