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金属结构件、化工设备及电站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89579J | 建设单位法人:薛仲华 |
许秋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胡埭镇石榴路1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压力容器、金属结构件、****电站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胡埭镇石榴路15号 |
经度:120.1003 纬度: 31.548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7 |
锡行审环许〔2022〕60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0 |
17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89579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189579J | 验收监测单位:无****集团****公司 |
913********343520T | 竣工时间:2023-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bbs.****.cn/thread-****986-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公司年产压力容器230台、金属结构件170台、非标类化工设备1150台、电站专用设备5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年产压力容器230台、金属结构件170台、非标类化工设备1150台、电站专用设备50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检验-高压水喷砂-酸洗-水洗 喷漆、固化 | 实际建设情况:检验-高压水喷砂-酸洗-水洗 喷漆、固化 |
①环评中共有2个酸洗槽,尺寸分别为8m×4m×0.9m、2.5m×1.6m×0.8m,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厂内需要浸泡酸洗的工件基本为中小工件,2.5m×1.6m×0.8m的酸洗槽能够满足浸泡酸洗的要求,故厂内仅实施一个2.5m×1.6m×0.8m的酸洗槽,另一个酸洗槽不再实施; ②环评中拟新增1个喷漆房和配套风机,该喷漆房和配套风机本次一阶段验收暂不实施,厂内喷漆房及配套处理设施依托原有,但喷漆工序所用油性油漆已替换成低VOCs含量涂料,本次一阶段仅有一半工件在厂内喷漆,另一半工件的喷漆委外处理,因此本次一阶段验收喷漆工序仅消耗50%的原辅料(包括低表面处理环氧涂料、稀释剂、洗枪水、固化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部分:排水系统须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不得擅自从事磷化、电镀等表面处理的生产,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高压水喷砂用水循环使用,确保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部分:本项目须对各工段产生的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表3标准。排气简高度不低于15米;在生产车间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目标。 噪声部分: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须合理布置,落实报告表中减轻、避免营运期间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A),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固废部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沉渣(包括废金刚玉、废玻璃珠)统一处置或回收综合利用;废酸液、废酸渣、污泥、蒸发残渣、漆渣洗枪废液、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过滤介质、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排水系统已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不从事磷化、电镀等表面处理的生产,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高压水喷砂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①酸洗废气(氮氧化物、氟化物),采用侧吸罩的形式捕集酸洗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②喷漆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颗粒物),喷漆房全封闭,负压抽风,产生的调漆、喷漆、固化、洗枪废气经抽风引进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依托原有)。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未被捕集的酸洗废气和喷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高压水喷砂房、喷漆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酸洗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高压清洗机等,主要采取了墙壁隔声,距离衰减、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固废: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渣(包括废金刚玉、废玻璃珠)、废酸液、废酸渣、污泥、蒸发残渣、漆渣、洗枪废液、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过滤介质、废乳化液。其中危险固体废物废酸液、废酸渣、污泥、蒸发残渣委托**永葆****公司处置,漆渣、洗枪废液、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过滤介质、废乳化液委托******公司处置;一般固废沉渣(包括废金刚玉、废玻璃珠)委托******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或处置。 |
①环评中拟新增1个喷漆房和配套风机,该喷漆房和配套风机本次一阶段验收暂不实施,厂内喷漆房及配套处理设施依托原有,但喷漆工序所用油性油漆已替换成低VOCs含量涂料,本次一阶段仅有一半工件在厂内喷漆,另一半工件的喷漆委外处理; ②为了方便存储和运输,企业危废仓库从环评中的1间变更为4间,危废仓库总面积由环评中的50m2变更为23m2,根据环评,全厂产生危险固废53.118t/a,贮存周期为2月~1年,需19.4m2储存面积,因此企业目前建设的危废仓库能满足贮存要求。原环评中危废仓库位于东车间南侧,实际建设中,有2间位于东车间南侧,另外2间位于酸洗车间内,所有的****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3613 | 0 | 0 | 0 | 0 | 0.361 | 0 | |
0.143 | 0 | 0 | 0 | 0 | 0.143 | 0 | |
0.0109 | 0 | 0 | 0 | 0 | 0.011 | 0 | |
0.0011 | 0 | 0 | 0 | 0 | 0.001 | 0 | |
0.037 | 0 | 0 | 0 | 0 | 0.037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62 | 0.0595 | 0 | 0 | 0.016 | 0.016 | / |
0.302 | 0.0745 | 0.6063 | 0 | 0 | 0.377 | 0.074 | / |
0.019 | 0.0788 | 0.1183 | 0 | 0 | 0.098 | 0.07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 已建设 | 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酸洗废气(氮氧化物、氟化物),采用侧吸罩的形式捕集酸洗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 | 已建设 | 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2 | 喷漆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颗粒物),喷漆房全封闭,负压抽风,产生的调漆、喷漆、固化、洗枪废气经抽风引进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依托原有)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 | 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依托原有,但喷漆工序所用油性油漆已替换成低VOCs含量涂料,本次一阶段仅有一半工件在厂内喷漆,另一半工件的喷漆委外处理 | 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主要采取了墙壁隔声,距离衰减、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已建设 | 监测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沉渣(包括废金刚玉、废玻璃珠)统一处置或回收综合利用;废酸液、废酸渣、污泥、蒸发残渣、漆渣洗枪废液、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过滤介质、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本项目一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渣(包括废金刚玉、废玻璃珠)、废酸液、废酸渣、污泥、蒸发残渣、漆渣、洗枪废液、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过滤介质、废乳化液。其中危险固体废物废酸液、废酸渣、污泥、蒸发残渣委托**永葆****公司处置,漆渣、洗枪废液、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过滤介质、废乳化液委托******公司处置;一般固废沉渣(包括废金刚玉、废玻璃珠)委托******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或处置。 厂内共设置4间危险固废仓库,总面积为23m2,室内堆放,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并已做好相应标志牌及标签,危废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危废贮存情况已做好相应记录;一般固废室内堆放。危险废物堆放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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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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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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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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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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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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