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金基环保墙材有限公司年产1.25亿块烧结保温砌块(折标砖1.8亿块)建设项目(全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81MA3XBM053F | 建设单位法人:徐波 |
徐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市**张家河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25亿块烧结保温砌块(折标砖1.8亿块)建设项目(全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张家河村 |
经度:111.95195 纬度: 34.73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2-02 |
义环审〔2016〕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81MA3XBM053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81MA3XBM053F | 验收监测单位:**** |
****1281MA3XBM053F | 竣工时间:2023-10-01 |
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01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2FWtku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25亿块多孔透水砖(折标 砖1.8亿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5亿块多孔透水砖(折标 砖1.8亿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隧道窑烧结 | 实际建设情况:隧道窑烧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原料堆场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安 装喷淋设施,皮带输送廊道进行 封闭;破碎机安装集气罩、袋式 除尘器、15m排气筒;隧道窑废 气经脱硫塔+15高烟囱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原料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经两套集气罩收集后由两套布袋除尘器(1台锤式破碎机+2台滚筒筛用一套,企业共有2台锤式破碎机和4台滚筒筛)处理,各通过1个15米高排气筒(1#、2#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经“集气抽风装置+脱硫喷淋屋+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3m烟气排放筒(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 |
企业环保设施按照采取更先进的环保设施,已安装在线监测,根据最新检测报告污染排放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6.594 | 25.2 | 48.79 | 26.594 | 0 | 25.2 | -1.394 | / |
35.479 | 33.6 | 42.53 | 35.479 | 0 | 33.6 | -1.879 | / |
9.8 | 3.482 | 12.4 | 9.8 | 0 | 3.482 | -6.3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破碎 1#废气排放 口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 | 页岩破碎筛分工序脉冲袋式除尘器出口 | 监测期间浓度为7.4-9.8mg/m3,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mg/m3) | |
2 | DA002 破碎 2#废气排放口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mg/m3) | 煤矸石破碎 工序脉冲袋 式除尘器出 口 | 监测期间浓度为6.9-8.5mg/m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mg/m3) | |
3 | DA003 隧道窑废气排放口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 | 本项目采用脱硫效率较高的石灰石法对隧道窑废气进行处理,2条隧道窑废气共使用1套石灰石法脱硫除尘装置。为了充分利用烧结过程中热量,砖坯在隧道窑中的走向为逆流走向。在隧道窑东端设置引风机,制造负压,送入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隧道窑内废气从西段抽出,送至干燥室干燥;在干燥窑段设置引风机,制造负压,从干燥窑顶部抽出。项目对隧道窑废气采用“集气抽风装置+脱硫喷淋屋+湿电除尘器”处理,经达标后,通过一根33m高排气筒(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 | 监测期间颗粒物浓度为4.7-5.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2-14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26-28mg/m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 消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为51-56,夜间噪声为46-48,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原料堆场洒水抑尘。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理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设置81m3循环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原料料场废水自然蒸发;筛分过程废水自然蒸发;烧结砖生产废水自然蒸发;脱硫除尘废水经81m3循环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石膏、废泥坯、残次品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石膏、废泥坯、残次品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无 | 无 |
表7 风险设施
1 | 无 | 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原料破碎工段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要求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废气经2套脱硫塔处理后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要求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堆场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安装喷淋设施,皮带输送廊道进行封闭,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原料和成品运输车辆管理,采取篷布覆盖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原料堆场洒水抑尘。 挤砖机、破碎机、搅拌机、窑配套风机等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石膏、废泥坯、残次品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在原料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经两套集气罩收集后由两套布袋除尘器(1台锤式破碎机+2台滚筒筛用一套,企业共有2台锤式破碎机和4台滚筒筛)处理,各通过1个15米高排气筒(1#、2#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经“集气抽风装置+脱硫喷淋屋+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3m烟气排放筒(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 生产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理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设置81m3循环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原料料场废水自然蒸发;筛分过程废水自然蒸发;烧结砖生产废水自然蒸发;脱硫除尘废水经81m3循环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企业营运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企业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经现场调查,各种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建筑物内,并设置有隔声、减振措施以及建筑隔声,厂界环境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产生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粉尘、废砖、脱硫副产品、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砖、脱硫副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系统,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危废暂存间(15m2),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