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共享辅具空间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4-09-0124
二、项目名称:
**市共享辅具空间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市**南路6号莱鼎1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10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市共享辅具空间维保服务 |
服务范围: | 辅助器具共享空间服务平台系统维护、辅助器具共享空间现场维护等,具体见采购文件。 |
服务要求: | (一)确保共享辅具空间系统功能正常、租借过程流畅、设备卫生整洁、安全无损坏、能够正常使用; (二)成交供应商每月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数据; (三)每年根据采购人需要至少两次提供培训,含后台的运行使用。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服务标准: | (一)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采购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风险。 (四)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五)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朱久明、刘小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秀水路126号
联系方式:138****7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银行)五层
联系方式:0513-****5586、181****3881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蒋琴
电 话:138****7442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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