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二号楼二楼消防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的吴淞江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二号楼二楼消防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818号 所属地区:**区
2、工程规模:估算价约115725.98元 建筑面积:二楼改造面积9172平方米 工程性质:消防工程
招标金额:115725.98元 计划开、竣工时间:20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0001 |
标段内容 | 吴淞江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二号楼二楼消防提升改造工程 |
合同估算价(元) | 115725.98 |
招标控制价(元) | 105740.63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及以上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21年10月至今承担过单项房屋建筑消防改造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1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3)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4)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区建设工程项目****住建局招标办。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4:30递交至**市**区越溪街道**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进行开标,未签到及投标文件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30;地点同上
八、备注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2、本工程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联系人:沈洁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宝带东路264号三楼
联系人:杨营 电话:0512-****0239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