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随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关于征集**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速度,推进农业机械回收再利用行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机绿色发展。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办公厅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及《****农业农村厅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加力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4〕41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具体公布如下: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必须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业务。回收和拆解业务可分解为两个环节:报废回收和报废拆解。
(一)、报废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回收储备仓库。
2.有办公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施。
3.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二)、报废拆解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公用房、电脑设备、档案管理设施等办公场所。
2.具有切割机等必要的拆解工具,消防设备,地磅以及摄像监控设备。
3.具有专门拆解及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
4.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和消防标准。
回收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报报废回收企业或报废回收拆解企业。
二、申报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0月16日5:00前携带相关****推广站报名登记,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113室
联系电话:0722-****758
****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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