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2024年**县乔家镇陈家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县乔家镇陈家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461608.00元
最高限价:461608.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公共**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最低资质等级);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考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万贯一期7幢201****医院旁,建红超市楼上))现场或网上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自行拟定)、单位介绍信、购买磋商文件转款凭证(转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转款事项)、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发送至(****@qq.com)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注:纸质报名资料原件须和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21日10:00(**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万贯一期7幢201****医院旁,建红超市楼上),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10月21日10: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万贯一期7幢201****医院旁,建红超市楼上)。
注: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资料原件。
十三、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计费,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另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收取。注: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应当签订采购合同及进场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7****8248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万贯一期7幢201****医院旁,建红超市楼上)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59****2435
电子邮件:****@qq.com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市公共**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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