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开发区**公园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9]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园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
2.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
2.3招标内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配合**公园电力排迁,对**公园一期绿化景观等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94452平方米。
2.5建设地点:**省**市经开区;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0日;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劳资员1人;
(2)房屋建筑工程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劳资员1人。
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投标人拟投入全部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承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承担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无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背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市**(不含**区、**区)、开发区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0501)和吉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12根据(吉建联发〔2019〕71号)**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项目开工后,项目部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本项目实名制管理帐号,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登记录入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相关信息。劳务人员依法登记入场,持卡上岗等。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6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市公共**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关区华新街700****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987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路交汇西行50米,**路3013号),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开标时间一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载明会议号进入腾讯远程开标会议室,如遇会议室异常以**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推送的会议号为准,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未进入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开发区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大路6188号
联系人: 赵闻辛
电 话: 0431-****45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 系 人:袁新桐、刘诗杭、梁雪、王春生、王颖
电 话:150****9322、177****8616(办公电话)
****管理部门:****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 话:0431-****0251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