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醪桥镇圩镇提升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县醪桥镇圩镇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委员会核准(吉发(基)核字【2024】66号)文批准,招标文件已由建设监管部门备案。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单位:****
二、工程名称:**县醪桥镇圩镇提升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县醪桥镇
四、工程概况:非机动车道白改黑约18900平方米,人行道提升约13600平方米,沿线花坛整治,绿化提升,排水系统疏通修复,市政服务设施安装,管线整治、店招清理及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支助及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096.15 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九、建设工期:30日历天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因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委托代理人: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如委托人为建造师或 四大员 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委托人非建造师或 四大员 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将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2、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需同时提供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一名,专职安全员1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
5、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各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四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 的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社保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根据吉府办字【2022】24 号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应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交易平台对接共享**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规定,提供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住建云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 四大员 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在 信用中国 网站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注: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纳入信用中国失信人员或具有吉市管办字【2018】4号(关于在全市公共**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中31项失信行为中的惩戒行为或在信用中国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9、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qq.com)提出疑问。
12、投诉(异议)须知【接受网上投诉】:(具体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文件执行);投诉电话:****委员会电话:0796-****092,****住建局电话:0796-****005。****交易中心****中心电话:0796-****055。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可自行在**省公共**交易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上午09:00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上午09:00
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市招标投标网、**县公共**交易网。
十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捌万元(180000元整);
2、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4.4.1投标保证金缴****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递交,到账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1****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2****银行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流程可登录**省公共**交易网查看。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投标人须将电子保函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公共**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980000。
十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不见面开标 注意事项。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93****011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6****9384
监管单位:
****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6-****092
****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6-****005
****交易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9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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