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联合体成员:**三江****公司) | **市**区武科西五路360号第5栋2单元5层2号 | 1,166,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三江****公司)
C****00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市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补充摸排及整改处置工作技术服务 | **市 | 根据前期摸排数据及收集的资料,通****基地数据及21年变更调查数据库逐图斑判读前期是否摸排。是否属于非住宅,确定本次需补充摸排图斑等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天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 针对于之前已填报数据进行核实,前期已经摸排并上报但数据汇交平台自动关联不正确的,要予以更正,填报最新处置信息等标准 |
樊入文(采购人代表)、郭姗姗、李伟、吴荣、曾艳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3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采购包1:1,203,800.00元;2.最高限价:1,203,800.00元。3.本项目备案编号:510********200002000[2024]00243。4.采购品目:C****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五、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付款进度安排: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全市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资料并经**市级审核通过后,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补充摸排成果资料提交部级后,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补充摸排成果资料提交部级并提供整改处置技术服务等跟踪服务2年后,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3304.32元。 七、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共8家,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有4家。八、本项目成交日期:2024年10月8日。
名称:****
地址:**市**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2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5575转6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28-****5575转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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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