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秸秆离田一至四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编号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秸秆离田(一标段) | 采购计划-【2024】-00174号 | **** | 50.46 |
2 | 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秸秆离田(二标段) | 采购计划-【2024】-00173号 | JLZYHT2024-0901-FW14-(2) | 111.30 |
3 | 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秸秆离田(三标段) | 采购计划-【2024】-00172号 | JLZYHT2024-0901-FW14-(3) | 89.16 |
4 | 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秸秆离田(四标段) | 采购计划-【2024】-00171号 | JLZYHT2024-0901-FW14-(4) | 78.48 |
2.项目地点:**市**区**镇。
3.采购需求:**市**区**镇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秸秆离田,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1日。
5.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执行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
(3****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9: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区洋浦大街6999****中心AB栋101开标室四(**省同晟科技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3.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电子版(U 盘)、纸质版投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限60分钟内,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脑)。
投标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华中路555号
联系方式:0431-****0501(蒋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关区东**大路788****中心7楼
联系方式:0431-****0229(李伟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0431-****0229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办公室
电话:0431-****0402
来源:****
初审:王浩
复审:李伟新
终审:于玲利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