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酒店制冷设备、热泵机组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酒店制冷设备、热泵机组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股份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酒店供应及配送制冷设备、热泵机组等服务。现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内容 | 型号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项含税 限价(元) | 备注 |
1 | 热泵机组 | 循环型空气能热泵 | 1、制热方式:循环加热; 2、额定制热量≥39Kw; 3、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下表“3.2空气能热泵热水机组技术参数配置及性能要求” | 10 | 台 | 475179.95 | 热泵机组10组 |
热泵基础 | 槽钢 | 10 | 座 | ||||
电极式水位传感器 | 水位可设定25%、50%、75%、100%四个档位。热泵原厂配套,自主知识产权。 | 1 | 套 | ||||
热泵线控器 | 具有模板化功能。 | 10 | 套 | ||||
防震垫 | 200*200*20mm | 40 | 块 | ||||
橡胶软接 | DN50 | 20 | 个 | ||||
铜闸阀 | DN50 | 20 | 只 | ||||
Y型全铜过滤器 | DN50 | 10 | 只 | ||||
全铜止回阀 | DN50 | 10 | 只 | ||||
自动排气阀 | DN15 | 10 | 个 | ||||
压力表 | DN15 | 10 | 个 | ||||
供水管 | PPR热水管De63,中间聚氨酯保温,外包PVC保护 | 1 | 项 | ||||
外包连接件 | DN32-DN80 | 1 | 项 | ||||
管道配件 | DN32-DN80 | 1 | 项 | ||||
管道支架 | 热镀锌角钢 | 1 | 项 | ||||
电线 | BVR 6mm | 2000 | 米 | ||||
线管 | DN50 | 1 | 项 | ||||
二次搬运 | 室内搬运 | 1 | 项 | ||||
出风口改造 | 出风口根据新机型改造,使用软接头对接到原有排风系统中 | 1 | 项 | ||||
热泵拆除 搬运费 | 将10台旧热泵7台鱼池机拆除,搬运到指定位置 | 1 | 项 | ||||
热泵安装费 | 安装新热泵机组,并调试和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 10 | 台 | ||||
管道安装费 | 更换安装部分循环管道 | 1 | 项 | ||||
基础安装费 | 原有热泵机组槽钢基础拆除,焊接新槽钢基础 | 1 | 项 | ||||
2 | 海鲜池制冷设备 | 鱼池冷水机 | 220V/1500W/R22单冷 | 7 | 组 | 47797.51 | 1套海鲜池制冷设备 |
中央电控箱 | 组装集控 | 7 | 组 | ||||
海水泵 | 参照实际勘查现场需求 | 7 | 台 | ||||
水电项 | 1 | 项 | |||||
电磁式空气压缩机 | 参照实际勘查现场需求 | 4 | 台 | ||||
基础 | 1 | 项 | |||||
运输 | 1 | 项 | |||||
含税总价限价(元) | 522977.46 |
注:1、以上限价均为含税限价,税率13%。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市场调研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应报包干价,即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设备、软件费(含质保期内软件升级费)、质保、拆除、安装、调试、材料、税款、知识产权授权、制作、检验、人工、损耗品、场地、材料、交通、包装、运输、售后、培训、装卸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工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服务地点 | 工期 |
1 | 如上表 | **省**市**区新**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酒店。 | 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进场、拆除、安装、调试等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供应商窝工、工期**,则工期顺延。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公司的授权。(注意:****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意:须提供前述两项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2.6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含网站)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2023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开具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对****总局**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2.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采购人:****航空服务部
地址:**市新**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酒店
邮编:51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020****8865
EMAIL:****@csair.com
5.2委托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小姐,020-****8940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区机场路272****中心5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940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7707】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