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企业信创综合管理平台(二期)项目(招标编号:****)已于2024年10月8日11时30分,在****进行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01包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99950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980000元
二、02包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公司
投标报价:3000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道电子信息****公司
投标报价:297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集团官网(https://www.****.com/col42/list)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日期: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