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停车场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经开****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市****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为**市****建设局,代建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经开****停车场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
2.2项目地点:抚****工业园
2.3项目投资: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一标段投资2377.71万元(**费1988.15万元,工程建设其也费280.15万元,预备费109.41万元)。
2.4建筑内容、规模:本标段建设**路:**路、**路与**路交叉口、**路4处停车场,占地62.5亩,建设停车位912个,其中机动车停车位757个,货车停车位155个,建设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47平方米,铺装面积约9556平方米,相关水、电等配套设施。
2.5本项目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工作及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子目、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调整的,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4)2.6标段划分:项目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一标段;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0 日。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合格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10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3.4.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市政工程施工员、材料员、市政工程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任职员工。
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外埠来赣勘察或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记企业进赣登(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外埠来赣单位,按****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3.6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7.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7.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3.7.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8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应由拟派本项目的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4.1 获取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4.2 获取时间:2024年 9月30 日~ 2024年 10月 21日
4.3 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4.3.1 已办理**省公共**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进入**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4.3.2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 其他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0000进行咨询。
4.5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省公共**交易网),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地 址:**市******集团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99****08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鸿门国际单身公寓10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95****7071
监管单位:**市**区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