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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08 |
名称: | 关于****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 |
主题词: |
****报审的厂区位于**县**镇****联合社位于格岭(土名)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1)**县不动产权第****309号,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6668㎡。挂牌编号为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0]53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0年11月18****政府****委员会第三十八次(2020-10次)会****人民政府批准。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6668㎡,可用地面积26668㎡,容积率≥2.0,建筑系数≥3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333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20%),绿地率≤20%。
原方案于2022年8月18******局联审小组2022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1栋9层厂房、1栋8层厂房、1栋5层厂房、1栋4层厂房及地下设备房组成,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6668㎡,建筑占地面积11302㎡,总建筑面积76315㎡,计容建筑面积78215㎡,建筑密度42.38%,容积率2.94,绿地率10.97%,停车位160个。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该项目均已核发工规证,现状1栋4层厂房已建成,1栋9层厂房、1栋8层厂房和1栋5层厂房未建,现因生产工艺需求,****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1、原4栋厂房拆分为一栋厂房和一栋宿舍。
2、厂房名称仍为4栋厂房,建筑占地面积由1123.00平方米调整为1043.45平方米,高度由23.4米调整为23.6米。
3、新增宿舍名称为5栋宿舍,层数为七层,建筑占地面积为242.9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6米。
4、调整后项目总建筑占地面积增加162平方米,建筑系数由42.38%调整为42.98%,总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减少174.51平方米,容积率由2.94调整为2.92。
调整后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1栋9层厂房(已建)、1栋8层厂房(已建)、1栋5层厂房、1栋4层厂房(已建)、1栋7层宿舍和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组成,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6668㎡,建筑占地面积11464㎡,总建筑面积76140.49㎡,计容建筑面积78040.49㎡,建筑密度42.98%,容积率2.92,绿地率10.97%,停车位171个。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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