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第二包(浠**北片区)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4-00773
三、项目名称
********大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第二包(浠**北片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丁麻路31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1.6(分)
服务类 |
名 称:********大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大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第二包(浠**北片区),考场服务内容:科目二、科目三(小车),单价最高限价:科目二 30 元/人.次,科目三 50 元/人.次,最高限价:暂定10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固定单价报价:科目二30元/人.次;科目三50元/人.次,最终结算以实际考试人数为准。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主场:周维德(主任评委)、叶学文、左梅枝、闵漫(业主评委)、客场:胡晓燕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09月30日
2、评审地点:主场:****交易中心(**市民之家南楼三楼);客场:******公司****公司(**省**市鄂****街道**路、滨**路交汇处中源**大厦商住楼22层6号房)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住建厅鄂建文[2023]35号《**省招标代理服务参考标准(试行)》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资金支付要求:采购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精神,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政府采购合同在2****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线上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清泉镇月山路 3 号
联系方式:闵先生 189****6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 182****1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8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