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市**县姚市河**及下游段防洪治理工程(污水管网改迁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市**县姚市河**及下游段防洪治理工程(污水管网改迁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2024年中省水利发展资金与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石桥街道、**镇
2.2项目概况:由于**市**县姚市河**及下游段防洪治理工程(污水管网改迁项目)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主管网重合,需对原污水管网进行迁改。迁改范围为右1+358-右3+391,管道长1944m(其中:**装484m、旧管安装利用1460m),**检查井、收集井共50座,以及完善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具体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2.3工期:9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09日 开始登****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建设网网站(http://www.****.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建设网网站(http://www.****.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县**镇北坝路东段124号3幢1单元1楼1号、2楼1号
邮 编: 642350
异议受理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028-****301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2层220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161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8. 监督部门
投资主管部门: ****改革局 电话: 028-****8206
行业主管部门: ****建设局 电话: 028-****2345
2024年10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