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9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09月14日-2024年0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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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05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塑料制品、橡胶零件、聚氨酯制品生产项目 | ****开发区景州工业园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开发区景州工业园。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的3%。项目租用******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设置注塑机、平板硫化机、烘烤箱等设备共计30台(套),建成投产后年产塑料制品100万件、橡胶零件20万件、聚氨酯制品30万件。 | 1废气:烘干、注塑、烘烤、模具预热、注模、模压废气集气罩(设软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废气集气罩(设软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碎废气集气罩(设软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运营期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塑料制品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橡胶零件不合格品、橡胶边角料、固化剂废包装袋、聚氨酯边角料、聚氨酯制品不合格品、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脱模剂桶、废聚氨酯预聚体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项****改革局备案(景发改备〔2024〕67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