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大河坎镇智慧大街老街新居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民政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民政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5,229.19元
1-1 | 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民政局办公用房维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60,200.00 | 615,229.1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政局办公用****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1)《****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政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其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供应商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提供网上截图);(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1、依法免税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市**区大河坎镇智慧大街老街新居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区大河坎镇智慧大街老街新居201室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区大河坎镇智慧大街老街新居2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2)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地址: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316办公室
联系方式:138****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办事处****广场A区1号楼2002号
联系方式:183****87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JCJTJB
电话:183****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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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