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单位:
因《关于第二次公开比选“采购电视****广播电视台的播映权项目(一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漏发评分细则,****拟通过比选方式第二次确定“采购电视****广播电视台的播映权项目(一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电视****广播电视台的播映权项目(一标段)。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完成。
三、服务内容
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及招标前期咨询、采购需求发布、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等相关内容,****中心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四、报名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报价单位必须具备招标代理资质,****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3.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及法人,拒绝其响应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五、报名资料
公司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明、征信报告、办公场所、业绩证明、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价的百分比进行报价)。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一式两份(一份装订一份不用装订),盖章密封,封面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六、报名文件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18:30,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市**区八一镇**路640号/****推广运营部 189****8776
八、评分办法
九、其他事宜
届时********中心****小组进行比选,****中心党组审议,审议通过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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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