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惠州埃克森美孚氮气管道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建设单位法人:张昊 |
蔡旭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惠****开发区 |
**省**大亚湾石化工业区E1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林德**埃克森美孚氮气管道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开发区 **省**大亚湾石化工业区E1地块 |
经度:114.5897 纬度: 22.7365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3 |
惠市环(大亚湾)建〔2023〕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100 |
7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302MA53M4E920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 |
124********4682399 | 竣工时间:2024-05-24 |
2024-05-27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p-home.cn/thread-22324-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林德**埃克森美孚氮气管道项目位于中国海洋石油**炼化二期项目E1地块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林德**埃克森美孚氮气管道项目位于中国海洋石油**炼化二期项目E1地块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林德**埃克森美孚氮气管道项目位于中国海洋石油**炼化二期项目E1地块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单位拟在不新增原料空气用量的情况下,将被现有项目直接排空的氮气加以利用,通过氮压机进行加压,然后通过管道供给客户,可提高氮气产量,新增氨气产量15016Nm/h(13154万Nm/a)。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增2台氮压机、后备系统(含液储,液泵及空浴室汽化器)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含MCC柜、厂内氮气输送支管等)、土建基础等。同时,利用园区的公共管廊建设2条长度为3.2km的厂外氮气输送管道(DN350和DN100各一根)。 | 实际建设情况:林德**埃克森美孚氮气管道项目位于中国海洋石油**炼化二期项目E1地块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单位拟在不新增原料空气用量的情况下,将被现有项目直接排空的氮气加以利用,通过氮压机进行加压,然后通过管道供给客户,可提高氮气产量,新增氨气产量15016Nm/h(13154万Nm/a)。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增2台氮压机、后备系统(含液储,液泵及空浴室汽化器)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含MCC柜、厂内氮气输送支管等)、土建基础等。同时,利用园区的公共管廊建设2条长度为3.2km的厂外氮气输送管道(DN350和DN100各一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单位拟在不新增原料空气用量的情况下,将被现有项目直接排空的氮气加以利用,通过氮压机进行加压,然后通过管道供给客户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拟在不新增原料空气用量的情况下,将被现有项目直接排空的氮气加以利用,通过氮压机进行加压,然后通过管道供给客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系统。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企业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坚持减量化、**化、无害 化原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建立健**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设置。委托他人处理固体废物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新增排放量为0.605t/a,氨氮新增排放量为0. 081t/a,该项目所需的COD、氨氮排放量可从大亚湾第**质净化厂首期项目减排量中取得。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并做好与区域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依托原二期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 已落实。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氮压机等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压缩机有专门安置于厂房内,其它有隔声或消声器。噪声排放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已落实。已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的原则,落实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了一个危险暂存间,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已合理布置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地,并做好防雨、防溢漏、防臭措施。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的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已落实。已办理排污登记,并依法公开公示。验收完成后,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已落实。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可知,本次扩建项目COD、氨氮年排放量均在许可范围内。 已落实。 已制定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惠****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441303-2024-0037-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竣工后,须按程序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已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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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9 | 0.605 | 12.224 | 0 | 0 | 12.224 | 0.605 | |
0.146 | 0.081 | 0.227 | 0 | 0 | 0.227 | 0.0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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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收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关于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三级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依托原有污水收集系统 |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均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音房、隔音罩、消声器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氮压机等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压缩机有专门安置于厂房内,其它有隔声或消声器。 | 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氮气来源于现有项目空分装置;将现有项目被直接排空的氮气进行加压。依托现有高压压缩机房建设高压氮压机,依托原有基础建设;依托现有室外生产设备区空地建设低压氮压机; 2、依托现有低温液体储罐区空地建设液氮泵、空浴室汽化器; 3、依托现有低温液体储罐区空地建设液氮储罐; 4、依托厂内已建管廊架; 5、依托现有供电系统;****电站空地建设 MCC柜; 6、依托现有供水管网; 7、依托现有雨水管沟、雨水池、雨水排放口 8、依托现有废水管网和废水排放口; 9、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 10、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由现有员工调剂,依托现有综合楼进行办公; 11、依托现有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从现有循环水管网中取用; 12、依托现有项目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现有项目雨水、事故水经雨水管沟排入厂区内雨水池,再排入**炼化二期项目雨水监控池、事故水池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氮气来源于现有项目空分装置;将现有项目被直接排空的氮气进行加压。依托现有高压压缩机房建设高压氮压机,依托原有基础建设;依托现有室外生产设备区空地建设低压氮压机; 2、依托现有低温液体储罐区空地建设液氮泵、空浴室汽化器; 3、依托现有低温液体储罐区空地建设液氮储罐; 4、依托厂内已建管廊架; 5、依托现有供电系统;****电站空地建设 MCC柜; 6、依托现有供水管网; 7、依托现有雨水管沟、雨水池、雨水排放口 8、依托现有废水管网和废水排放口; 9、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 10、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由现有员工调剂,依托现有综合楼进行办公; 11、依托现有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从现有循环水管网中取用; 12、依托现有项目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现有项目雨水、事故水经雨水管沟排入厂区内雨水池,再排入**炼化二期项目雨水监控池、事故水池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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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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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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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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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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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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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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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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